引導“AI向善”體現民法典時代性

本文轉自【光明日報】;

中國民法典是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願的民法典,是立足新時代、迎接新挑戰、反映新需求的民法典。中國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屬於中國人民的民法典,也是真正屬於這個時代的民法典。針對AI這一當下最為硬核的科技元素,中國民法典如何應對“AI挑戰”、體現“AI需求”、引導“AI向善”,是體現民法典時代性的標誌。

應對時代挑戰是對法典最為原始的需求。當前,在大數據、深度學習等技術的加持下,新一輪人工智能熱潮席捲全球,在賦能產業發展、便利人們生活的同時,也引發了新時代的科技挑戰:人工智能能夠成為民事主體嗎?交易機器人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自動駕駛汽車撞人後該如何賠償?機器人作品的著作權該如何歸屬?人們的隱私和個人信息保護危機該如何應對?深度偽造帶來的困擾如何破解?企業數據的權屬如何界定?數據利用的限度又在哪裏?作為公民生活的百科全書、市場經濟的指導法則、引領時代潮流的文化旗幟,中國民法典必須直面新時代的“AI挑戰”,反映新時代的“AI需求”。

體現時代特徵是法典最為鮮明的特徵。如果説“風車水磨”是德國和法國民法典的時代烙印,那麼人工智能等新科技理當成為中國民法典的時代基因。科技的發展引領社會經濟的進步,驅動人們社會生活的改變。科技是中國民法典與時代同行的最佳夥伴,“AI元素”將是民法典勇於擔當、與時俱進的榮譽勳章。讓人欣喜的是,中國民法典明確了“數據、網絡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在承認自然人個人信息保護的基礎上突出了數據的獨立價值,對人工智能時代的生產資料給予了高度重視;構建了完備的“人格權”保護規則,在區分隱私權與個人信息的基礎上,構建了完備的隱私信息保護體系,同時明令禁止“深度偽造”侵害他人肖像、聲音的行為,全面維護人的尊嚴;進一步細化了網絡侵權的法律規制,為人工智能時代的網民劃定了行為邊界。

科技是人類進步的階梯,而科技反噬則是人類生存最大的威脅。作為一種前所未有的新技術,人工智能在造福社會的同時,也被打上“人類最後的發明”這一危險的標籤。為此,如何引導“AI向善”是中國民法典不可推卸的使命。一方面,人本精神是中國民法典引導科技向善的根本大旗。中國民法典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將人視為目的而非手段,在新時代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始終堅持平等、自由、公平、誠實守信、綠色等基本原則,為科技主體注入了倫理基因,為科技行為設置了倫理底線,防止科技反噬與異化。另一方面,完備的“科技規範”、強大的“解釋體系”是中國民法典引導科技向善的強大武器。

中國民法典高度重視新時代民事主體對於新權利保護的需求,將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時刻警惕科技發展帶來的負面影響,同時對於人工智能的法律地位、數據的權屬利用、侵權責任的承擔預留了足夠的騰挪空間,助力科技發展的美好未來。

(作者:鄭志峯,系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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