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户端記者 王峯
人們的第一反應是這是否屬於侵權,對此,李子柒的簽約機構也回應正在關注瞭解此事,“至於是否涉嫌侵權,這要交給第三方專業機構來處理。”但據專業律師講,這類事件要界定是否侵權是極其複雜的,如果這位博主在視頻拍攝與李子柒出現大面積雷同,必然侵犯了後者的著作權,但我國《著作權法》只保護表達,不保護思想,“表達”與“思想”之間的界限也並無明確規定,且維權需要參考知識產權的國際公約或雙邊協議,因此維權難度較大。
更多網友的態度是啼笑皆非,萬萬沒想到有朝一日我國的互聯網文化也會被外國山寨,要知道,在我國互聯網發展初期,有相當多的產品被指模仿外國成熟的產品,美國有eBAY,中國有淘寶,有“南山必勝客”美譽的騰訊在發展之初承擔了多少山寨的罵名,如今中國互聯網經濟走在世界前列,就有模仿者亦步亦趨,如此來看,“李子柒被抄襲”也不完全是壞事,我們不妨懷揣包容之心,因為從某種意義來講,李子柒也成為中國文化軟實力的代言人。
來源:大河客户端 編輯:龔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