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看看新聞10月27日報道,最近,家住上海徐彙區的朱女士反映,她在某外賣平台上的商户購買套餐時發現,售價比堂食高出近一倍,使用優惠券後和堂食相差無幾。朱女士認為,這非常不合理。
關於外賣定價比堂食貴的問題,此前已有相關報道和探討,但這種“貴”通常也就是相差20%左右。有人對此解釋稱,“貴”是因為外賣包含了其他額外費用,比如營銷推廣費、餐盒費、配送費等,所以,外賣價格比堂食貴也在情理之中。
但上述外賣價格比堂食貴了近一倍的情況,並不常見。雖然使用優惠券之後,外賣價格和堂食差不多,但消費者仍然覺得,被商家套路了——如果最終價格差不多,何必還要搞那麼多紅包、促銷之類,明碼標價就是了。
根據我國價格法的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則明確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明碼標價。那麼,一些商家在外賣平台上虛標原價、先抬價後優惠、讓消費者以為很划算,是否構成價格欺詐?
上述事件中,被消費者發現問題後,商家和平台踢起了“皮球”。商家表示,外賣平台上的價格,是平台方定的。平台方客服人員表示,平台不會幫店家設置線上產品價格。那麼究竟是平台所為還是商家所為,或是兩者合謀?
此前,有關外賣平台及商家的一些套路已被消費者拆穿,比如套餐先提價,再給紅包;外賣平台搜索結果排名全靠買;外賣分量“缺斤少兩”,等等。如今又被曝光外賣價格堂食貴近一倍。
消費者希望看到的,是外賣平台與商家能多一些自覺規範價格的行為,誠實對待每一位消費者,“一菜一價”“同質同價”,不要總讓消費者算來算去,費心心思。
此外,對商家的一些套路行為,監管者也應主動作為,比如對相關平台進行約談、提醒,要求其進行整改,等等。消費者願意為外賣的便利和服務埋單,但這不意味着當“冤大頭”,被商家耍得團團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