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電商平台風起 誰是私域流量紅利最終贏家?

來源: 21世紀經濟報道

邱瓊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社交電商的發展不能脱離商業的本質,要打造供應鏈。不僅要賣商品,還要做服務。”

“我想進羣,求拉”,“怎麼操作呢,怎麼建羣”“麻煩拉我入羣”……這邊是用户在積極尋找入羣途徑;而在該社交平台上,還有另一方積極“分享”的聲音:“京東內購羣主,求騷擾”,“京東內購羣主一隻,來耍啊”。

受人追捧的京東內購優惠羣是什麼?商品價格優惠嗎?真的是京東商品嗎?

進入京東內購優惠羣后,點擊羣內分享的商品鏈接,消費者便可以領取優惠券購買商品。

導師小木也介紹説:“現在臨近618,剛好是賺錢的好機會。”賺錢平台便是“芬香”,京東內購優惠羣便是賺錢的步驟之一。據芬香平台介紹,芬香是唯一的京東系資本投資的社交電商平台。

通過私域流量向電商巨頭導流的平台不止芬香一家。還有依賴京東生態的東小店、京品薈、雲小店等;依賴淘寶生態的淘小鋪、淘寶客等。聚合京東、淘寶、拼多多、飛豬等多個平台的雲集、花生日記、粉象生活等。

這類社交電商平台依靠人際傳播,特點不僅在於領優惠券省錢購物,還在於可以拓展新用户來賺錢。到底誰是通過私域流量優惠購物的最終受益者?“芬香(分享)”商品的背後存在哪些風險?商業信用是被建立還是被消耗?

優惠購物羣

從早上8:00左右開始,京東內購羣出現了第一則商品信息及優惠券購買鏈接。大約每隔半個小時,會再推薦一件商品,一直到22:30。羣裏只有這位機器人羣主助理在發信息,除了商品信息,就是新人入羣時的歡迎“你好”。

這是大多數內購羣的情況,但也有活躍的內購羣,羣內發紅包、曬單、發購物評價。“我早上、晚上都會發紅包,推薦爆款時,我也會發紅包。2塊錢拆50份。”芬香合夥人小天接着解釋説:“紅包有好處,第一,利用了大家愛撿小便宜的心理,一分錢都是愛啊。第二,紅包能砸醒裝睡的人。第三,收到紅包後會提醒,引起關注。如果只是發羣公告來提醒大家,時間久了,他們就退羣了,説不定還舉報你。要利用好微信規則。”

除了在內購羣裏領取優惠券購物外,用户也可以根據“佣金制度”掙錢。按要求建立50人以上微信購物羣成為“芬香超級會員”,這就是掙錢的第一步。

導師小木發來芬香視頻教程,並介紹道:“好友用你的邀請碼註冊了,他就會永久和你綁定,以後他不管是自購還是推薦別人購買,你都能得到佣金。”

在滿足相應要求的直屬超級會員、下屬超級會員,和活躍值(推廣金額折算)額度後,相繼會晉升為“導師”、“合夥人”、“超級合夥人”。層級越高,分傭越多。公開的最高收益層級“合夥人”在推廣收益方面,商品推廣收益較超級會員來説額外補貼提高近80%。

在平台獎勵方面,直屬團隊補貼中,直屬超級會員可獲得推廣佣金的30%,非直屬超級會員則獲得推廣佣金的25%。非直屬團隊補貼中,直屬導師或合夥人可獲得平台獎勵的70%。此外,還可以獲得直屬晉升導師200元伯樂獎,及其他培訓獎。

“(芬香推廣)收益因人而異。對我來説,哪怕我現在不再推廣,不管我的號,每天也有自然收益。買買菜、買包煙足夠了。”已經成為導師的小木談起自己的這份工作,“我還有其他副業,是否拿芬香當主業還得看情況,我不想按部就班地上班。”

“剛開始的兩三個月收入很少,每天就一二十塊錢。升級為導師、合夥人後,收入才開始變多。現在,我每天收入大約2000塊。”芬香合夥人小天介紹説。

據芬香平台介紹,2019年首次參加雙十一,單日GMV破億。北京芬香科技有限公司創始人兼CEO鄧正平接受採訪時説:“芬香月增長超過50%,日活10萬量級。復購率較好。”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在芬香平台嘗試購買一件商品,點擊“去購買”後,彈出窗口“即將打開‘京東購物’小程序”,點擊“前往”,到達優惠券頁面,“一鍵領取”後,頁面自動跳轉至京東購物小程序,進而完成最終的購買結算。

京東身影

以芬香作為入口購買的商品真的是京東平台上的商品嗎?

“我們是一個獨立的公司,但跟京東有非常深入的合作。”鄧正平此前接受採訪時表示。據天眼查數據,鄧正平是芬香最大的股東,持股39.63%。鄧正平曾就職京東,擔任過京東移動電商創始總經理,也擔任過京東智能家居總經理。

同時芬香平台介紹,芬香的技術合夥人為原京東產品技術總監,運營合夥人為原京東商務運營總監。並且,芬香與京東集團達成戰略合作,目前有超過120人京東團隊支持該項目。

值得注意的是,芬香的第四大股東是江蘇賽夫綠色食品發展有限公司。其主要受益人是劉強東。

對於芬香平台,京東並沒有正面回應。但可以肯定的是,在芬香領取的優惠券、訂單,均可在京東平台查詢到,在芬香上瀏覽的商品,在京東“猜你喜歡”處也可以看到,售後也是由京東負責。由此可見,芬香是將私域流量傳導至京東的通道平台。

“(社交平台的)誕生背景主要是因為目前電商平台流量的獲取成本越來越高,甚至高到難以健康發展。所以平台就需要用各種各樣的方式去廉價地獲取流量,比如直播電商、拼購電商等等。”愛媒諮詢CEO張毅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除了芬香和京東平台獲得流量外,消費者可以領取消費券購物,商家獲得多樣的、更低成本的推廣渠道,推手通過佣金制度來掙錢。可以説,該模式實現了“五方共贏”。

“邀請親友註冊購物來獲得佣金的模式,也存在熟人圈子的流量用盡後,‘流量枯竭’的問題。但更重要的是,商品流通背後的商業信用問題。社交電商的最大弊端在於假貨橫行。如果按照芬香的宣傳來看,是依靠京東的供應鏈。這有用京東平台作背書的意思。”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研究院副院長邱瓊接着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社交電商的發展不能脱離商業的本質,要打造供應鏈。不僅要賣商品,還要做服務。”

信用消費與隱憂

芬香的營銷模式並非唯一。東小店、京品薈、雲小店也是依賴京東生態的社交電商平台。還有依賴淘寶的淘小鋪、淘寶客等。

“(類似芬香的社交電商平台)可以和京東合作,也可以和淘寶、唯品會等平台合作。”張毅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而在此前鄧正平也表示:“芬香走的是S2B2C的模式,京東只是S之一。”雲集、花生日記、粉象生活、蜜源、斑馬會員、愛庫存等都是S2B2C模式。

和同樣走社交平台,但通過拼團獲客的拼多多不同,這些平台依靠邀請註冊、分級獲傭拓展客源,留住顧客。目前,佣金制度獲客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免費制,即像芬香一樣建羣參與返利。一種是繳費制,通過繳納會員費參與返利。

不過,邀請人註冊購物獲得的佣金並不好掙。

“我去年7月註冊了粉象生活。在詳細瞭解它的運作模式後,我是認同的,就在朋友圈、QQ空間嘗試推廣。但是我不好意思拉人建羣,也不願意在朋友圈發佈過多的商品信息。最後,我在朋友圈用簡明的語言解釋清楚粉象生活這個APP,並且附上我的邀請碼。”黎佳(化名)不好意思地笑着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説:“我的朋友圈有近1000人,但是沒有一個人註冊。甚至有朋友來問我‘你的號是不是被盜了’。”

此外,這種方式也容易被視為遊走在灰色地帶。愛媒諮詢在《2019中國社交電商行業研究報告》中指出:正規網站是以真實的商品交易為基礎,返利只是一種營銷手段;返利資金是以平台的經營收入為主要來源,而不是靠拉人頭交會費等作為平台的收入來源。

此前,就有涉嫌傳銷被處罰的社交電商平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19年3月14日就廣州花生日記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傳銷(直銷)違法行為作出處罰決定:責令其改正傳銷的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7306萬元;罰款150萬元,合計7456萬元。

再向前追溯,2017年,杭州市工商部門認為雲集的推廣模式與《禁止傳銷條例》衝突,罰款958.4萬元。

“這種(指邀人註冊,分級返利)模式存在風險。凡是涉及到分級體系,很容易延伸出拉人頭的傳銷模式。需要平台把持好。”張毅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強調。

芬香在這方面也十分謹慎。在“芬香推廣處罰細則”中有明確規定,嚴厲禁止向團隊會員收取任何費用,否則將被封號;嚴厲禁止使用“等級”、“上下級”、“發展下線”、“躺賺”、“機器人”等詞彙宣傳推廣,違規者將被警告。

“社交電商並非一定涉嫌傳銷。作為研究者,我們看到更多的是社交電商積極的一面。比如和農户有聯繫的人將蔬菜信息分享在社區羣裏,通過拼團來促進薄利多銷的模式,這是健康的社交電商。沒有必要一定要發展很多層級。”張毅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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