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車牌分類:電動車車牌分為正式防盜車輛和臨時通行防盜車輛兩種。
綠牌: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標準的已購使用電動自行車,也就是國標車,統一安裝正式防盜車牌(綠底白字)
藍牌:太原的藍色車牌也是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標準的已購使用電動自行車使用的,也就是國標車,統一安裝正式防盜車牌(藍底白字)
黃牌:黃牌分兩類,一種是電摩上牌一般都是黃牌;還有一種就是有地區給予臨時過渡期的超標車統一安裝黃牌,並且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非機動車通行規定予以管理。臨時通行防盜車牌自登記上牌之日起,有效期為3年。(根據各地區政策不同時間不同,大多數地區3年有效期)
白牌:白牌也是作為不符合國家《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標準,超標車的臨時過渡使用,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非機動車通行規定予以管理。臨時通行防盜車白色牌自登記上牌之日起,有效期為3年。(根據各地區政策不同時間不同,大多數地區3年有效期)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對於“超標車”到底是哪種車牌,根據地區政策不同有所不同:有地區給予臨時過渡期的超標車統一安裝黃牌,但是很多地區機動車電摩也是黃色車牌,為了區分有的地區對超標車發放白色車牌,白色車牌車輛是在地方過渡年限結束之後強制報廢的車輛。
以下是《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標準(上綠牌)
1、具有腳踏騎行能力;
2、具有電驅動或/和電助動功能;
3、電驅動行駛時,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電助動行駛時,車速超過25km/h,電動機不能提供動力輸出;
4、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小於或等於55kg;
5、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V;
6、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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