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滬船舶接受專項安全監管

近日,交通運輸部海事局發佈《關於對近期入滬船舶開展專項安全監管工作的通告》,保障第三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水上交通安全形勢穩定和涉水重大活動順利開展。

該通告明確,10月25日至11月10日期間,擬進入上海黃浦江閔行發電廠至101號燈浮之間水域(簡稱管控水域)航行、停泊、作業的國內航行船舶,須進行專項信息報告、開展專項自查、接受船舶專項安全檢查;在11月1日至11月10日期間,擬進入管控水域航行、停泊、作業的國際航行船舶,須進行專項信息報告、開展專項自查。船舶所有人或經營人應組織船舶認真落實通告的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如實報告船舶相關信息,並對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據瞭解,前兩屆進博會期間,部直屬海事系統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管控工作要求,強化應急值守和區域間、部門間的聯動協作,順利實現了展會期間水上交通“零事故、零死亡、零污染”的工作目標。本次進博會,部直屬海事系統將通過信息化監控、遠近端管控結合等手段,對入滬船舶實施更有效的安全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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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交通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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