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復一年,北漂的棋童執着追尋職業棋手的夢想,年少的心靈提前體味殘酷的競爭,正因為如此,當他們幸運跨入職業門檻後,爭奪勝負的意識變得更加強烈,催生了90後的世界冠軍,令棋壇有“90後來勢兇猛”一説。然而,琴棋書畫,源遠流長,圍棋更是文化的傳承,在勝負之外提升文化修養,做內外兼修、全面發展的高手,更值得世人尊敬,就像寫得一手好字、能寫出文學獎作品的泰斗陳祖德一樣。現代圍棋,不可避免要在競技和文化間掙扎,到底該如何認識圍棋的競技性。
當省去它其他特質,單單作為博弈來看,圍棋的競技性主要集中在以下七個方面。
(一)對抗性
博弈,就意味着對峙和爭鋒。曾經儒家的某些傳統理念認為圍棋對抗挑戰了上下尊卑、禮樂等級制度,被看作是違反秩序和禮數的不諧之音。
之後隨着時代的發展,這種陳舊的認識已被歷史所拋棄。對抗性其實就是競爭性,這不僅是競技運動的魅力所在,也是人類文明進步不可缺乏的內在動力。
(二)功利性
競技天然與功利相聯繫。在棋盤上弈棋爭勝、趨利避害、乃至於錙銖必較,是題中應有之義。圍棋競技功利性的發展,不僅影響弈棋的態度,而且影響弈棋的風格和技術特徵的變化。
(三)謀略性
圍棋法於用兵,長於用智,是謀略最深厚的競技。三尺紋枰,是公開透明的戰場。但由於自身的特性,波瀾不驚的局面下往往也暗流洶湧,這就給謀略運用留下了巨大空間。
(四)偶然性
在某些情況下,競技的結果並不與雙方實力的常規比較相對稱。
在對局中以絕對優勢戰而勝之,與以特殊手段意外翻盤,在勝利的意義上並無不同。偶然是必然的相交,偶然中有必然的因素。既然是競技,就要承認偶然,尊重偶然。
(五)公開性
既是競技運動,就應當是公開的、透明的、經受社會和大眾的檢驗,公眾有權利關注競技的過程和結果。
(六)規範性
規範性與自由性相對,是對浪漫狀態的限制。圍棋成為現代智力競技運動,是以形成嚴格的規則、規範為重要標誌的。規範性改變了在過去人們習以為常的自由、無拘無束的、甚至帶有浪漫色彩的對弈方式,而使參與者在規範的模式下進行競技,這是一種進步。
(七)殘酷性
圍棋競技需要集中心力、深度用智,對人的心理狀態甚至生理狀態產生的震撼、刺激和衝擊是局外人難以想象的。
看待圍棋的競技性特徵,正確的態度是:一方面要承認這些特徵是客觀存在的,是競技運動自然具有的,不能採取不承認主義。另一方面要看到這些特徵從總體上説,並沒有偏離圍棋的本質,只能説在時代條件的發展變遷中,圍棋的競技形態和特徵產生了重要變化,並賦予了新的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