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高院:孫楊對禁賽令提出的最終上訴敗訴
瑞士最高法院週五對外宣佈,三枚奧運金牌得主孫楊因違反反興奮劑規則而對禁令提出的最終上訴敗訴,孫楊因此需要支付15000瑞士法郎,也就是大約10.3萬人民幣的相關法律費用。
瑞士聯邦法庭以法律程序為由駁回了中國游泳運動員孫楊對去年國際體育仲裁法院判決的最終上訴。瑞士法院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裁決“沒有違反公共秩序的基本原則,孫楊的陳述權也沒有受到侵犯”,並補充説它“沒有成為運動員進一步提出上訴的理由”。
最新的裁決應該讓持續了三年多的“孫楊案”就此結束。孫楊4年零3個月的禁賽期限 (即51個月)從2020年2月28日開始計算,禁賽期將於2024年5月底,也就是巴黎奧運會開始前結束。
自從被禁賽以來,孫楊一直保持着樂觀情緒。在去年一次採訪中,孫楊被問及是否會參加巴黎奧運會時,他表示:“困難與機遇並在,有困難才有動力,做好自己該做的,剩下的就順其自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