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撲09月06日訊 據《足球》報的消息,一家此前交過引援調節費的俱樂部,申請收回此前交的費用,足協方面也爭取對此事給出解決方案。
該俱樂部稱,除了有其他俱樂部並未按照規定上交的理由之外,該俱樂部也提出了生存的理由,畢竟目前中超各俱樂部普遍遭遇運營危機。既然中國足協收取該項費用名不正言不順,説是用於青訓卻因為無法出賬一直存在銀行,收取了還不能出具發票,甚至還有俱樂部一直未交,那麼如果能收回這筆錢用於俱樂部運營,當然是合理訴求。
引援調節費最早始於2017年,中國足協在《關於2017年夏季註冊轉會期收取引援調節費相關工作的實施意見》中規定:俱樂部如引援支出超過合理區間,在中國足協註冊辦理球員註冊轉會時,應提供俱樂部自有賬户匯款至中國足球發展基金會的證明(標註俱樂部名稱),若手續齊全,中國足協註冊辦公室將為俱樂部辦理球員的註冊轉會手續。引援調節費最早始於2017年,中國足協在《關於2017年夏季註冊轉會期收取引援調節費相關工作的實施意見》中規定:俱樂部如引援支出超過合理區間,在中國足協註冊辦理球員註冊轉會時,應提供俱樂部自有賬户匯款至中國足球發展基金會的證明(標註俱樂部名稱),若手續齊全,中國足協註冊辦公室將為俱樂部辦理球員的註冊轉會手續。
2018年2月,中國足協公佈《關於執行收取引援調節費相關工作的補充規定》,其中強調:在轉入球員過程中,俱樂部存在逃避繳納引援調節費的事實和行為,經中國足協核實,涉及的俱樂部將給予扣除2018賽季聯賽積分的處罰並應補繳引援調節費,同時,中國足協將暫停該球員的參賽資格,直至俱樂部補繳完成。規定中還就扣分標準給出了明確説明,最高可達15個聯賽積分。也就是説,足協此時的態度已經非常強硬了,逃避繳納調節費,球員暫停參賽資格,球隊扣除聯賽積分。
2018年起,中國足協先後幾次公示了調節費上交情況。2019年2月22日中國足協發佈《關於2019賽季中超、中甲聯賽繼續執行引援調節費政策的通知》。2019年12月31日中國足協公佈《中國足球協會關於2020賽季職業聯賽政策調整的通知》,其中規定:“國內球員及外籍球員轉會引援調節費用標準保持不變,調節費徵收由全額收取改為差額收取(即只對轉會費超出標準部分徵收調節税)”。
中國足協有關引援調節費有據可考的最後一次公示,是在2019年3月19日。
也就是説,從2019年夏窗開始,就沒有再公示過相關信息。截至2021年冬窗,引援調節費最新的一筆繳納是深足俱樂部為金特羅繳費。加上2018年,累計8名外援的轉會涉及到繳納調節費,分別是保利尼奧、塔利斯卡(廣州恆大淘寶)、哈姆西克、卡拉斯科(大連一方)、巴坎布、比埃拉(北京中赫國安)、費萊尼(山東魯能泰山)與莫德斯特(天津權健),以上球員轉會繳納的調節費總額約十幾億人民幣。加上金特羅,國安、恆大、大連人、魯能、權健、深足,都交過這筆錢。
但引援調節費這個收費項目,自設立之初就爭議不斷。
首先,足協當時計劃將這筆資金納入中國足球發展基金會,以用於足球基礎設施建設、青少年足球發展等事業,但是根據社團及基金會的相關管理條例,這項調節費收費無法計成某家單位的捐贈費用,這已經觸碰了社團管理和收費的多條管理規定,一些財務規定和制度甚至難以逾越。具體來説,就是收取時無法給俱樂部出具發票,而所收款項也因為社團管理和收費的多條管理規定,無法如設計初衷般正常使用。
第二,上海海港未能為阿瑙托維奇上交調節費也引發廣泛爭議。
上海國際港務(集團)公佈的2020年度的年報中,第十一節財務報告的其他應付款一欄中顯示,上海上港俱樂部(現上海海港)仍有數額為1.4953億人民幣的引進外援阿瑙時的調節費未支付給中國足協。同樣是國企的山東給費萊尼交納了調節費,但海港俱樂部卻未上交,甚至阿瑙托維奇已經於2021年夏窗轉會離開,這讓這項制度的存在、這項費用的收取,爭議巨大。
此前有媒體報道:“據足協內部人士透露,主管財政大權的陳戌源對前任留下的引援調節費政策有自己的意見——既然中超公司和中國足協都不能給俱樂部開具發票,那就不應該繼續收取俱樂部的費用。這也就是為什麼阿瑙的調節費只存在於賬目之上一年而遲遲未付。”如果此報道屬實,意味着中國足協主席陳戌源也意識到了引援調節費的問題,那麼,這次有中超俱樂部索要之前上交的調節費,就是調整這項政策最好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