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彥雨航與山東西王的鬧劇終於又一次上演,過去一年多雙方明槍暗箭多次交鋒,丁彥雨航無球可打也沒有工資,山東西王無人可用還遭受指責,兩方嘴上誰都不服,實際上是兩敗俱傷。
按照時間線我簡單梳理一下雙方的問題,並講一下限制雙方達成共識的“周琦條款”和CBA工資帽兩個重要問題。
2017年丁彥雨航第一次獲得了去NBA參加夏季聯賽的機會,並且表現非常出色,只是最後丁彥雨航放棄了小牛隊當時開出的一份價值比較低的雙向合同並在2018年正式離開山東高速男籃再次試水NBA。
根據此前媒體報道,丁彥雨航與山東男籃有協議,去NBA不會阻攔但是回國還要繼續為山東男籃打球。這是一個協議,畢竟按照國際轉會規定去NBA就必須由山東男籃同意後由中國籃協開出澄清信説明丁彥雨航是自由身才能加盟NBA。同樣丁彥雨航自己也承認自己在拿到澄清信前自己與山東男籃的合同到2020年8月31日,這説明2018年丁彥雨航離開山東男籃時候還有2年合同沒有履行,此前丁彥雨航的經紀公司也曾明確過這一點。
2018年年底,周琦被NBA球隊裁員,由於CBA正值賽季進行期沒有轉會窗口,周琦陷入無球可打的尷尬境地,一段時間內周琦去哪兒打球爭議頗多,周琦與遼寧男籃有過深入接觸,但是最終卻沒能加盟自己青訓時期效力的遼寧隊,這一切源於2019年CBA聯賽出台的被稱為“周琦條款”的對參加境外聯賽的原CBA(國內)球員註冊權規定。
“周琦條款”細則規定,1,原俱樂部開具澄清信同意函後CBA聯賽註冊權仍保留在原俱樂部,原俱樂部可以之後每個賽季為其進行預註冊並報名,確保隨時可以歸隊並參加當賽季比賽。
2,在這份規定出台前已經外出打球的球員回到CBA聯賽註冊時候,合同年限按照與原俱樂部與球員相關約定執行。
“周琦條款”中還有一個第3條,是限制規定出台後去境外打球球員迴歸時候的註冊要求,這一條與丁彥雨航無關暫且不寫。
“周琦條款”前2條決定了丁彥雨航只要回到CBA聯賽山東男籃就有註冊權,而且山東男籃與丁彥雨航還有2年合同沒有執行。而且按照規定理解丁彥雨航的2年合同是需要與俱樂部重新簽約後才能生效,並不是丁彥雨航説的自己回國後合同到原來的日期8月31日就結束了。
丁彥雨航的另一個尷尬在於,CBA聯賽從2020-21賽季開始已經正式有了工資帽限制,其中對於國內球員的頂薪限制為税前800萬人民幣,山東西王在聲明中提出自己已經向丁彥雨航提供了800萬的頂薪。
薪水是核心要素,誰工作不是為了錢呢?事實上2019年山東西王和丁彥雨航在最初商討回歸時候CBA聯賽工資帽還沒有出台,丁彥雨航完全可以籤一份超過800萬的合同,而且著名記者賈磊曾表示丁彥雨航原先在山東高速時代領着1500萬的税後薪水,具體為200萬美金工資再加150萬人民幣獎金。
2019年睢冉曾提出了丁彥雨航的薪水按照場次打一半就付一半工資,不能打就不收錢的説法,但是雙方並沒有達成協議,並且一個更大的問題是如今根本沒人知道丁彥雨航具體的傷情,山東西王聲明中寫道在丁彥雨航團隊表示丁彥雨航沒有完全康復短期內無法復出的情況下山東西王仍願意給出800萬的頂薪合同。
原有的迴歸君子協定和CBA聯賽對註冊權的明確規定都決定了只要山東男籃不鬆口丁彥雨航去不了其他CBA球隊,同時CBA工資帽的設定決定了山東男籃開出800萬頂薪已經達到了CBA最高標準了,至於其他的就看丁彥雨航是否真的康復了能打比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