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宵 蹦迪,國青6少違紀那一夜究竟都發生了什麼?

6月4日,正在上海備戰新賽季中乙聯賽的2001年齡段國青集訓隊在東方綠洲基地進行了一次對媒體開放的公開訓練課。而遠道而來的記者們很快敏感地捕捉到一個“細節”,那就是包括主力球員陶強龍在內的部分球員沒有參加當日訓練。關於“陶強龍等6名國青球員飲酒違紀”的媒體報道隨後傳遍互聯網。

據瞭解,陶強龍、何龍海、韓東、任麗昊、彭號、劉祝潤6名國青隊員因於5月30日深夜,未經請假,擅自離隊赴基地外“吃麪”,隨後又到上海市區某夜店蹦迪 ,而被球隊暫時停訓。儘管6名球員分別作出了深刻檢討,但因違規違紀屬實,他們接下來仍將面臨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的追罰。不過需要説明的是,6名2001年齡段國青隊員的違紀與原1999年齡段國青隊員周俊辰的違紀在內容與性質方面都嚴格有別,因此正常來説,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對6球員的追罰不會照搬周俊辰的處罰結果,在具體“量刑”方面,也不會受輿情影響“越過”規則界限。

5月30日上午,2001年齡段國青隊在東方綠洲基地與上海申花預備隊進行了一場重要熱身,違規外出的6名球員也都參加了了比賽。

到當天為止,全隊已在上海集中了近2周。考慮到全隊持續訓練、熱身,比較辛苦,教練組經與管理團隊協商後決定,安排全隊於5月31日休整一天。

據瞭解,2001年齡段國青集訓隊自組隊以來便推出了嚴格的隊規。具體到本期上海集訓,全隊人員按要求必須於晚間10點30分熄燈休息。為了落實隊規的執行,球隊管理團隊每晚10點到10點30分之間還組織“查房”。按規定,球員外出基地,必須向球隊教練組、管理團隊請假。因此,球隊不存在“疏於管理”的問題。

但“規矩死、人活”,6名球員於5月30晚11點多“溜”出基地。6人本意是到基地附近的大排檔裏“來點兒夜宵”。所以他們趕到某餐館,一人要了一碗麪。6人中有3人來自上海,於是共進夜宵期間,有東道主隊員以“難得休息”為由,邀請其他幾名隊員一同到上海市區“聚聚”。於是他們吃好面後又一同前往上海市區一家以英文命名的夜店。幾個年輕人聚在一起聊聊天、蹦個迪,好生愉快。

據瞭解,6名隊員大概在5月31日凌晨2、3點左右返回了東方綠洲基地。而他們6人的行蹤很快暴露在球隊教練組、管理團隊眼皮之下。國青隊很快也將6人違規外出一事的情況匯成報告提交給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在相關調查、處理程序啓動之前,球隊不可能擅自對當事球員作處罰,因此教練組、管理團隊經協商初步決定,從6月1日開始暫時停止6名球員的訓練資格,直到處理結果出台。

據悉,6名隊員對於自己的不理智行為均感後悔與懊惱。他們每個人第一時間作出了書面檢討。有些隊員因檢討內容不深刻甚至作了2次檢討。除了書面檢討外,他們還分別找到主教練成耀東、領隊劉殿秋誠摯認錯。

但正如檢討中所提到的“我們太年輕,沒有考慮清楚後果”,6名隊員既然違反了紀律與隊規,那麼就必須為此付出代價,受到責罰。

此次事件發生後,有人不由地回想起原1999年齡段國青隊員周俊辰因違紀被重罰的往事。2018年9月隨1999年齡段國青隊在泰國集訓、比賽期間,周俊辰曾因私自離開球隊駐地酒店,外出吃飯,不顧教練組勸阻拒絕及時歸隊而被中國足協追罰停賽1年。

不過,陶強龍等2001年齡段國青隊員的違紀情況與周俊辰事件的情節、性質都不同。6名球員的違紀行為都屬“初犯”。而中國足協及各級國字號球隊嚴肅紀律的目的並不在於懲戒。那些依規定所作的處罰,其本意也是警醒、教育當事人,讓他們幡然悔悟,痛改前非。

按照計劃,2001年齡段國青隊將集體參加新賽季中乙聯賽。無論陶強龍等隊員留在國青隊還是返回俱樂部隊參加職業聯賽,對這支國青隊都會產生有益的幫助。而如果陶強龍及其他5名隊友被重罰甚至長週期停賽,那麼對國青隊、球員所屬俱樂部及本人都會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有業內人士指出,18、9歲的年輕球員正值身體、心理成長的關鍵期,此次違紀事件的發生正反映出這樣一個特徵。不過對於年輕球員,無論是中國足協、國青隊,還是俱樂部,還需要進一步耐心教育、幫助、愛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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