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季前賽已開戰多日,留給林書豪的機會已經不多了,而就在近日,名記Shams就爆料林書豪將和勇士簽下Exhibit 10合同,然後為勇士下屬發展聯盟球隊聖克魯茲勇士效力。
而Exhibit 10合同其實是一份“一年時長的底薪,帶有Exhibit 10條款,除Exhibit 10本身獎金之外不能再有任何獎金”的合同,所以嚴格來説,Exhibit 10只是一個條款、而不是一種合同。
相信林書豪的此番簽約還是希望能夠重返NBA,畢竟勇士曾經也是他第一支效力的球隊,這次也算是回到夢開始的地方。不過,根據NBA和國際籃聯的協議,林書豪要和勇士簽約,得先得到CBA開具的澄清信才可以,上賽季林書豪效力於北京男籃,因此在得到CBA的澄清信之後,他才能重返NBA。
而除了CBA的澄清信,林書豪在CBA還需要處理一筆55萬元的罰款,CBA極有可能因為罰款未交卡住澄清信的提交。而這55萬罰款是因為林書豪上賽季三次違反裝備穿着,也就是沒有穿贊助商的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