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人三寸金蓮如何成型?
纏足是中國古代漢族女性的一種裝飾習俗,起源之初僅僅是將女子的腳纏的纖細以體現美感,且僅限於少數人,明末至清朝時期開始在普通女性間流行,並逐漸演變成摧殘女性的一種陋習。
試纏:纏腳的時候讓女孩坐在矮凳子上,盛熱水在腳盆裡,將雙腳洗乾淨,乘腳尚溫熱,將大拇趾外的其他四趾儘量朝腳心拗扭,在腳趾縫間撒上明礬粉,讓皮膚收斂,還可以防黴菌感染,再用布包裹,裹好以後用針線縫合固定,兩腳裹起來以後,往往會覺得腳掌發熱,有經驗的人不會一開始就下狠勁裹,最好是開始裹的時候輕輕攏著,讓兩隻腳漸漸習慣這種拘束,再一次一次慢慢加緊,這一個時期可以從幾天到兩個月左右。
纏的時候慢慢收緊,讓足部肌膚受到的壓力一次比一次緊些,這時還不能太緊,以兩腳能忍受的小痛為度,在這期間把腳趾勒彎纏使腳向下略卷。纏的時候預先纏第二、第五兩個足趾,纏得向腳下蜷屈,連帶的第三、第四兩個趾頭也就跟著向腳下蜷屈。試緊的時間也須要數天到兩個月左右,在這期間,裹腳布漿得較硬,捶去皺摺,略緊地纏在腳上,使腳受慣硬裹腳布及緊纏的壓力,接著才能真正用勁裹緊。
裹尖(裹腳趾):纏的時候,要用勁把裹布纏到最緊的程度,每次解開來重纏的時候要將四個蜷屈的腳趾頭由腳心底下向內側用勁勒過,每纏一次要讓腳趾彎下去多壓在腳底下一些。同時還要把四個蜷屈的腳趾,由腳心底下向腳後跟一一向後挪,讓趾頭間空出一些空間來,免得腳纏好以後,腳趾頭擠在一起,腳尖太粗。
一直要纏到小趾壓在腳腰底下,第二趾壓在大趾趾關節底下才可以,裹尖的時候往往得把腳趾向足底扭到屈無可屈的程度,再用裹布緊緊地勒住,纏的時候第二趾的趾關節和第三、四、五趾的趾關節受到很大的扭屈,每纏一次就得把幾個扭傷的關節再傷害一次,纏的時候痛苦難當,纏好要用針線緊緊地把裹布縫起來,硬擠進尖頭鞋裡,然後要求少女到處走動。走動時重量壓在內彎跪折的八個腳趾上,把關節扭傷得更厲害,腳趾頭因為才彎進去還沒緊貼在腳掌上,走時腳趾關節容易長雞眼,要時常用針把雞眼挑掉。
為什麼古代要裹小腳啊?玉筍尖尖,金蓮嬌嬌,一隻小腳在男女的情愛中竟然是舉足輕重,據行家說,連握腳都有許多姿勢:濯罷蘭湯雪欲飄,橫擔膝止束足衣;起來玉筍尖尖嫩,放下金蓮步步嬌。踏罷香風飛彩燕,步殘明月聽瓊笛。幾回宿向鴛被下,勾到王官去早朝。對女人纏足是從那個朝代開始的,有不同的說法,較普遍地認為女子纏足是始於南唐。 ……南唐李後主有宮嬪,纖麗善舞,乃命作金蓮,高六尺,飾以珍寶,網帶纓絡,中作五色瑞蓮,令其以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著素襪行舞蓮中,迴旋有凌雲之態……這就是中國婦女纏足的起源。到了宋代,女子纏足就逐漸開始推廣。
三寸金蓮的出現是封建時代對女性主體意識的扼殺。到了明朝,女子纏足之風更盛,都認為這是時髦的表現,坊曲中的妓女無不以小足為獻媚男子之具。《板嬌雜記》曾記載一些妓女之足:如顧媚弓彎纖小,腰支輕亞;張元清在少年場中,纖腰齲步,亦自楚楚,人稱為張小腳;顧喜,趺不纖妍,人稱為顧大腳;等等。清軍入主中原後,因為他們沒有纏足的習俗,所以非常厭惡這種風俗,曾三令五申,下令嚴禁,然而清廷雖然對於強迫蓄辮做得很成功,對於纏足卻無法徹底禁止。而且,在漢人的堅決抵抗下,這項禁令形同虛設,甚至使得纏足的習俗更進入了巔峰狀態。
纏足是成為美女的一大要素。追蹤歷史,不難發現,早在漢唐時代,隨著“禮教”對人性的扭曲,古代中國人就表現了“足戀”傾向。據伶玄《趙飛燕外傳》說,漢成帝和昭儀合德發生性關係。“每持昭儀足,不勝至欲,輒暴起”。合德的足激起了漢成帝的性興奮。《晉書R26;孚本傳》中“孚性好屐”,實際上也表現了強烈的“戀足”傾向。纏足開始時,父母總會警告女兒:“不管多大的痛苦,你都要忍耐,否則長大就嫁不出去。”叮嚀完畢,纏足正式開始。
第一階段“試纏”,先將雙腳在盆中洗淨,然後,右腳放在施行纏足術者的大腿上。趁著腳還溼熱時,將拇趾之外的其餘四趾用力向腳底彎曲,然後在腳趾之間灑上藥劑。據說,灑上藥劑後能使皮膚收縮,避免雙腳在被緊縛後發炎或化膿。待腳趾彎曲到腳底後,便用布綁起縛起後再用線將布的一端和縫隙縫合,使其不再鬆開,同時,讓女孩穿上纏足用的襪子和尖頭布鞋。
第二階段是“試緊”。這個階段要進行半年以上的時間。也就是加強緊縛的階段。平均每三天要將裹腳布解開消毒一次,然後再綁起。並且將綁緊的力量逐漸加強。如此一來,痛楚自然也會增加。由於腳趾被用力彎曲,因此很容易長雞眼。同時,全身的重量均落在彎曲的八隻腳趾上,因而疼痛的程度是可想而知的。此時,腳上所生的雞眼要用針剔掉。
第三階段會使腳部的肉萎縮,腳背僵硬脫皮、出血、潰爛、化膿。嚴重者,小趾也會潰爛。不過,中藥裡有專為纏足各階段使用的處方,止血、化膿及潰爛痊癒後,“美妙”的小腳便出現了。
接下來便是進入最後階段的“裹彎“。這段時期的疼痛並不劇烈。方法是將腳底部分弄成凹型,這同樣要花半年的時間。過了這個階段,腳背會隆起呈弓型,腳底則深深凹入,拇趾下垂,其餘四趾則被壓入腳底的凹入部分,整個腳的長度大約10釐米,是理想的小腳,被稱為“新目”或“三寸金蓮”。纏過的小腳,觸地的部分減少,甚至連站立和走路都發生困難。事實上,纏足走路,比穿高跟鞋走路還要困難多了。
剛完成纏足時,還不懂走路的方法,所以用腳跟行走,但這種走路方式往往會使腳踝、腳跟及小腿因負荷太重而腫大,因此,這時就要開始進行訓練,學習“優美”的走路方法。
試纏:纏腳的時候讓女孩坐在矮凳子上,盛熱水在腳盆裡,將雙腳洗乾淨,乘腳尚溫熱,將大拇趾外的其他四趾儘量朝腳心拗扭,在腳趾縫間撒上明礬粉,讓皮膚收斂,還可以防黴菌感染,再用布包裹,裹好以後用針線縫合固定,兩腳裹起來以後,往往會覺得腳掌發熱,有經驗的人不會一開始就下狠勁裹,最好是開始裹的時候輕輕攏著,讓兩隻腳漸漸習慣這種拘束,再一次一次慢慢加緊,這一個時期可以從幾天到兩個月左右。
纏的時候慢慢收緊,讓足部肌膚受到的壓力一次比一次緊些,這時還不能太緊,以兩腳能忍受的小痛為度,在這期間把腳趾勒彎纏使腳向下略卷。纏的時候預先纏第二、第五兩個足趾,纏得向腳下蜷屈,連帶的第三、第四兩個趾頭也就跟著向腳下蜷屈。試緊的時間也須要數天到兩個月左右,在這期間,裹腳布漿得較硬,捶去皺摺,略緊地纏在腳上,使腳受慣硬裹腳布及緊纏的壓力,接著才能真正用勁裹緊。
裹尖(裹腳趾):纏的時候,要用勁把裹布纏到最緊的程度,每次解開來重纏的時候要將四個蜷屈的腳趾頭由腳心底下向內側用勁勒過,每纏一次要讓腳趾彎下去多壓在腳底下一些。同時還要把四個蜷屈的腳趾,由腳心底下向腳後跟一一向後挪,讓趾頭間空出一些空間來,免得腳纏好以後,腳趾頭擠在一起,腳尖太粗。
一直要纏到小趾壓在腳腰底下,第二趾壓在大趾趾關節底下才可以,裹尖的時候往往得把腳趾向足底扭到屈無可屈的程度,再用裹布緊緊地勒住,纏的時候第二趾的趾關節和第三、四、五趾的趾關節受到很大的扭屈,每纏一次就得把幾個扭傷的關節再傷害一次,纏的時候痛苦難當,纏好要用針線緊緊地把裹布縫起來,硬擠進尖頭鞋裡,然後要求少女到處走動。走動時重量壓在內彎跪折的八個腳趾上,把關節扭傷得更厲害,腳趾頭因為才彎進去還沒緊貼在腳掌上,走時腳趾關節容易長雞眼,要時常用針把雞眼挑掉。
為什麼古代要裹小腳啊?玉筍尖尖,金蓮嬌嬌,一隻小腳在男女的情愛中竟然是舉足輕重,據行家說,連握腳都有許多姿勢:濯罷蘭湯雪欲飄,橫擔膝止束足衣;起來玉筍尖尖嫩,放下金蓮步步嬌。踏罷香風飛彩燕,步殘明月聽瓊笛。幾回宿向鴛被下,勾到王官去早朝。對女人纏足是從那個朝代開始的,有不同的說法,較普遍地認為女子纏足是始於南唐。 ……南唐李後主有宮嬪,纖麗善舞,乃命作金蓮,高六尺,飾以珍寶,網帶纓絡,中作五色瑞蓮,令其以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著素襪行舞蓮中,迴旋有凌雲之態……這就是中國婦女纏足的起源。到了宋代,女子纏足就逐漸開始推廣。
三寸金蓮的出現是封建時代對女性主體意識的扼殺。到了明朝,女子纏足之風更盛,都認為這是時髦的表現,坊曲中的妓女無不以小足為獻媚男子之具。《板嬌雜記》曾記載一些妓女之足:如顧媚弓彎纖小,腰支輕亞;張元清在少年場中,纖腰齲步,亦自楚楚,人稱為張小腳;顧喜,趺不纖妍,人稱為顧大腳;等等。清軍入主中原後,因為他們沒有纏足的習俗,所以非常厭惡這種風俗,曾三令五申,下令嚴禁,然而清廷雖然對於強迫蓄辮做得很成功,對於纏足卻無法徹底禁止。而且,在漢人的堅決抵抗下,這項禁令形同虛設,甚至使得纏足的習俗更進入了巔峰狀態。
纏足是成為美女的一大要素。追蹤歷史,不難發現,早在漢唐時代,隨著“禮教”對人性的扭曲,古代中國人就表現了“足戀”傾向。據伶玄《趙飛燕外傳》說,漢成帝和昭儀合德發生性關係。“每持昭儀足,不勝至欲,輒暴起”。合德的足激起了漢成帝的性興奮。《晉書R26;孚本傳》中“孚性好屐”,實際上也表現了強烈的“戀足”傾向。纏足開始時,父母總會警告女兒:“不管多大的痛苦,你都要忍耐,否則長大就嫁不出去。”叮嚀完畢,纏足正式開始。
第一階段“試纏”,先將雙腳在盆中洗淨,然後,右腳放在施行纏足術者的大腿上。趁著腳還溼熱時,將拇趾之外的其餘四趾用力向腳底彎曲,然後在腳趾之間灑上藥劑。據說,灑上藥劑後能使皮膚收縮,避免雙腳在被緊縛後發炎或化膿。待腳趾彎曲到腳底後,便用布綁起縛起後再用線將布的一端和縫隙縫合,使其不再鬆開,同時,讓女孩穿上纏足用的襪子和尖頭布鞋。
第二階段是“試緊”。這個階段要進行半年以上的時間。也就是加強緊縛的階段。平均每三天要將裹腳布解開消毒一次,然後再綁起。並且將綁緊的力量逐漸加強。如此一來,痛楚自然也會增加。由於腳趾被用力彎曲,因此很容易長雞眼。同時,全身的重量均落在彎曲的八隻腳趾上,因而疼痛的程度是可想而知的。此時,腳上所生的雞眼要用針剔掉。
第三階段會使腳部的肉萎縮,腳背僵硬脫皮、出血、潰爛、化膿。嚴重者,小趾也會潰爛。不過,中藥裡有專為纏足各階段使用的處方,止血、化膿及潰爛痊癒後,“美妙”的小腳便出現了。
接下來便是進入最後階段的“裹彎“。這段時期的疼痛並不劇烈。方法是將腳底部分弄成凹型,這同樣要花半年的時間。過了這個階段,腳背會隆起呈弓型,腳底則深深凹入,拇趾下垂,其餘四趾則被壓入腳底的凹入部分,整個腳的長度大約10釐米,是理想的小腳,被稱為“新目”或“三寸金蓮”。纏過的小腳,觸地的部分減少,甚至連站立和走路都發生困難。事實上,纏足走路,比穿高跟鞋走路還要困難多了。
剛完成纏足時,還不懂走路的方法,所以用腳跟行走,但這種走路方式往往會使腳踝、腳跟及小腿因負荷太重而腫大,因此,這時就要開始進行訓練,學習“優美”的走路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