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稱,美國新澤西州擬立法禁止行人邊走路邊拿著手機通訊,違者可能被罰50美元(約合324元人民幣)或監禁15天。
港媒稱,美國新澤西州擬立法禁止行人邊走路邊拿著手機通訊,違者可能被罰50美元(約合324元人民幣)或監禁15天。
港媒稱,美國新澤西州擬立法禁止行人邊走路邊拿著手機通訊,違者可能被罰50美元(約合324元人民幣)或監禁15天。
據香港《明報》網站3月30日報道,有關法例由州議會議員蘭皮特(Pamela Lampitt)提出,規定行人不可在路上行走時收發簡訊,而在公共道路上也不許使用電子通訊工具,除非用擴音裝置。罰款的一半會撥作安全教育經費,讓民眾瞭解在路上使用電子裝置的風險。
港媒稱,美國新澤西州擬立法禁止行人邊走路邊拿著手機通訊,違者可能被罰50美元(約合324元人民幣)或監禁15天。
蘭皮特稱,雖然有人認為就行人使用手機問題立法是反應過度,但因使用手機而分心的行人,跟分心的司機或亂過馬路者一樣會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需要加以懲罰,阻止危險行為。不過有輿論擔心執法有困難,還加重警方工作負擔。
專家研究稱,隨著智慧手機等電子裝置日益普及,人們漸漸機不離手,不時引致意外。美國死亡個案中涉及行人的比例,由2005年11%增至2014年的15%。近年阿肯色州、伊利諾伊州和內華達州等地均曾嘗試立法規管因手機分心的路人或司機,但暫未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