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宋太祖趙匡胤一條家法 大宋提前100年滅亡

由 梁丘憐翠 釋出於 奇聞

  從宋太祖趙匡胤公元960年正月初,在高懷德等盟兄弟的支援下,“陳橋兵變,黃袍加身”起,”被迫“當了北宋皇帝(趙匡胤對臣民說,自己被逼無奈當了皇帝,真矯情),至公元1279年陸秀夫揹負南宋最後的皇帝趙昺投海自盡,宋朝結束,南北宋各9帝,其間一共319年。

  趙匡胤自登基以後,心病也很大。自晚唐以來,北宋之前的五個朝代非常短命,在53年時間內,改換了5個朝代,走馬上任了8個姓氏的13個皇帝。殘唐之後的五代十國之所以短命,主要都是被朝廷內的強力軍人將領所篡奪的,那時候篡奪成風,城頭變幻大王旗,導致新建政權極不穩定。趙匡胤奪權後,擔心內部篡權繼續演繹,萬一哪天哪個將軍登高一呼,趙宋天下不保;對外,燕雲十六州一直被契丹人控制,中原沒有天險屏障,隨時面臨大遼入侵的壓力;除了北方的第一勁敵遼國,南方還有若干獨立小國。因此,趙匡胤一直很頭疼。有三個問題始終困擾著他:一,如何使趙姓江山益壽延年,不讓宋朝成為短命朝代?二、如何結束自中唐以後藩鎮割據的紛爭局面,或者說統一天下?三、如何收復燕雲十六州,以便能憑藉長城作為國防線抵禦強敵?

  面對這麼多歷史性任務,趙匡胤所有心思只集中在一點:如何防止趙宋政權被顛覆以保證皇權延續,如何駕馭哪些有軍事實權的實力派將領,如何削弱地方官員的事權和實力?在這些核心思想基礎上,在如何設計政權管理體系上,趙匡胤絞盡腦汁,頒佈了他讓子孫後代遵守和實施的家法,”事為之防,曲為之制“--這8個字,字字珠璣,意味著:宋朝在政治、軍事、經濟等諸方面的立法設規,都貫穿著一個總原則:以防弊之政,為立國之法,成為了趙氏一姓鞏固政權,延續江山的不二法寶。通俗點說,就是所有一切工作安排,都要從防範,制約,相互牽制為目的,不允許挑戰皇權。自此,我們看看所有後續皇帝,都謹遵家法,循規蹈矩,某種程度上既繁榮了經濟,也毀滅了軍事能力,由此埋下禍根。


  再看看趙匡胤以及他弟弟太宗趙光義如何身體力行這些家法,這些家法在宋朝政權體系設計中,造成了哪些先天基因缺陷,一致於後期屢屢對外稱臣納貢,最終導致覆滅?

  一、家法第一鞭:解除”義社十兄弟“兵權,防止其尾大不掉,興兵作亂。趙匡胤在奪權之後第二年即公元961年,把禁軍中資歷最高的幾個首領,如王守信、王審琦、高懷德等人(他們都是幫助他從後周奪權的開國元勳們,是與趙結拜的”義社十兄弟“),找了個”做事驕縱“”多不奉法“的藉口全部解甲歸田,提拔了資歷較淺、容易駕馭的新人繼承他們的職位。在此以後,經常對禁軍中的統兵將領時常調換,要使其”兵無常將,將無長師“,防範將領和部隊結成同盟。

  二、家法第二鞭:設定三司職位,削減相權,加強皇權,防止宰相專權與篡權。前代的宰相”事無不統“,包攬天下,前代的皇帝也受制於權相,以致有取而代之的案例。為防範這個弊端,趙匡胤在宰相之下設參知政事,並且把晚唐五代內曾權宜設定的三司使副和樞密使副都實行常設官員,以三司使副分割宰相的財政大權,以樞密使副分割宰相的軍政大權。說明白了,不能讓宰相大權獨攬,讓其他人制約他,監督他,掣肘他。三司使號稱”計相“,樞密院則與中書對稱”二府“,其事權都是不相上下的。這樣的分權與削權,使得宰相對國家大事所能起的作用有限,後果就是當時的宋朝大部分宰相,全部以不生事為原則,只能循規蹈矩,不求有功但求無過。

  三、家法第三鞭:”將從中御“。設定樞密使,與軍隊將領互相制約,防止將領軍事政變。設定樞密使副的妙用,就是與禁軍中的高階將領互相牽制。因為樞密使雖負責軍政,但他僅有發令之權而本身不統領任何軍隊;禁軍中的高階將領雖統領軍隊,但他們沒有發號施令之權。這樣就防範了樞密使副或高階將領利用軍權來發動政變了。取消殿前督檢點,分社三衙即殿前司、侍衛馬軍司、侍衛步軍司,名義上由樞密院領導,其實由皇帝直接統領。

  宋太宗時家法更甚。皇帝不但緊握樞密院的制令之權,對帶兵出征的大將,更實行“將從中御”的方法,對大將在前線的舉動加以限制,需要聽從皇帝的命令列事。這條大宋家法,造成極其嚴重的後果。因為古往今來,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宋朝家法把前線指揮官的手腳捆住,等於把主動權交予敵人了,因為皇帝是無法遙控戰爭的。南宋趙構時期,岳飛接連對金戰爭取得勝利,準備乘勝追擊時,宋高宗連下12道金牌,令其班師撤兵,也是這個家法在作怪啊。


  四、家法第四鞭:”不任官而任吏,不任人而任法。“這是為了徹底束縛文武臣僚的手腳,不讓其喜事興功,這樣官員們就只能循規蹈矩,全都以不生事為最高原則,互相牽制,互為羈絆。宋神宗用王安石變法,但又用保守派文彥博做樞密副使,任命反對變法的馮京用為樞密副使和參知政事,這明顯是如讓王安石放開手腳,要安置這些對立面進行牽制。宋朝家法,以防為主,多厲害!

  五、家法第五鞭:重文抑武,以文制武。趙匡胤恐怕軍事政變,特別提高文職官員的地位,在王朝內外和舉國上下都造成重文輕武的起始,把一些根本沒有造反能力計程車大夫壓在將帥等類武職官員身上。委派與遼、夏為鄰的封疆大吏,也照例都是以不能帶領兵馬的文臣任正職如安撫使,而以真正帶兵打仗的武將任副職如安撫副使。這樣就使得軍人受制於文官,軍人氣勢無法發揮。這是宋朝家法有意識是讓文官制約武官,達到互相制衡的作用。

  六、家法第六鞭:實施募兵制,把兵與民完全割裂,成為兩個互相割裂的人群。募兵制,把重點放在”收養失職獷悍之人“,為了社會穩定,募兵制把災民、流民、甚至市井流氓無賴充斥其間,不讓他們擾亂社會,而且募兵制是終身不被淘汰的職業兵。宋朝家法採用”更戍“制度,每三年換一次防地,達到”兵無常帥,帥無常兵“的內防效果,持續實行。

  縱觀以上宋朝開國皇帝趙匡胤制設的大宋家法,六鞭齊下之後,最直接的好處是,兩宋300年趙宋政權一脈相承,無人篡奪。整個宋朝因為君主相對內斂寬厚,文化、經濟、商業等達到一個鼎盛的階段。但就是這樣一箇中華文明較為發達、非常富庶的宋朝天下,面對周邊異族入侵,步步退縮,割地稱臣,到處逃竄,一致最後被落後的蒙古遊牧民族打敗滅亡。我時常思索,這是為什麼?我不由聚焦到趙匡胤設立的大宋家法,就是這個家法,終大宋一代,讓所有君臣固步自封,不思進取,守內虛外,自滿自慰,面對遼、金、西夏、蒙古等的入侵,連邊境線都不設防,也無法設防。


  宋朝軍隊最高時接近130萬人,這在當時是一個龐大的天文數字,這隻軍隊由80萬“禁軍”(由中央控制)和總計超過40萬的廂兵、鄉兵、蕃兵(分散在各地方的軍隊編制人員、地方武裝)構成。看起來夠嚇人的。但當時遼、金、西夏都非常輕視大宋,就因為大宋的家法,舉全國之力養了龐大的一群綿羊兵,很多冒名吃空餉,加之軍隊地位低下,士兵素質差,單兵作戰能力極低,軍隊沒有嚴格、系統的作戰訓練,沒有協同作戰的意識,軍隊反應遲鈍,效率低下。在遼、夏、金的心目中,北宋80萬禁軍根本不堪一擊,他們每次與宋朝對壘,只要聽到北宋禁軍很多,舉手相賀!太拿禁軍不當乾糧了。

  於是,遼侵宋,宋割地稱臣;夏侵宋,宋給錢財銀兩;金侵宋,宋割地求和。於是,有靖康之難,國家之恥。於是有蒙古入侵,南宋滅亡。假如沒有趙匡胤這樣的家法,君臣銳意進取,經略天下,以攻為守,能夠把國家的經濟實力、文化實力轉化為具體的軍事能力和生產力,能夠兵盡其才,將盡其用,打造一支能夠保家衛國的強大國家軍隊,甚至把宋朝已有的火藥技術轉化為國防重器,不是在與遊牧民族的侵擾中進行低端層面的對峙,而是從國家層面制定戰略,國家邊防能夠步步為營,對敵人主動進攻,撕碎異族敵人的意志,那麼大宋王朝再多傳5個子孫,再傳100年,有何不可?可惜,中華文明在宋朝達到鼎盛後,戛然而止。趙匡胤,想到當初的家法,造成這樣的局面了嗎?如果知道還能傳代100年,他的腸子也悔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