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都到哪裡去了呢?都給既得利益群體侵吞了。
就崇禎年間的明朝來說,既得利益群體就是皇室藩王、文官集團、地主縉紳等社會財富流動的終端勢力,其中很多人就是崇禎的大臣和親戚。
這些勢力經過一兩百年滾雪球般的壯大,往往形成盤根錯節的關係網,享受著權力、財富、稅收各個方面的特權。涉及到他們的利益,牽一髮而動全身,就連皇帝老子也拿他們沒辦法。
崇禎撐到最後拿不出軍餉,打破砂鍋問到底,是明朝財政體系的崩潰,窮人無稅可徵,富人的稅又徵不上來。這種結果的產生,表明崇禎手裡已經失去了制衡和動搖既得利益群體的手段。
崇禎17歲即位,初試身手就將魏忠賢閹黨集團連根拔起,這難免會讓崇禎高估起自己的能力,同時也產生了皇權強大的錯覺,以為只要自己的一句話,下面的人就會推行朝廷的政策。
這就暴露出崇禎缺乏帝王權術教育的短板了。
早在他爺爺萬曆皇帝時期,萬曆和文官集團就在立太子的問題上矛盾尖銳。萬曆偏愛和鄭貴妃生的兒子朱常洵,而文官集團卻覺得應該遵守長子繼位的傳統禮法,由朱常洛當太子。
於是,就有了萬曆長達28年不上朝的消極怠工舉動,同時對朱常洛的教育也給耽誤了下來。老子都顧不上,就更別提老子的兩個兒子朱由校和朱由檢了,其導致的結果是父子三人在帝王權術方面的教育極為缺乏。
表現在崇禎身上,就是他在清除魏忠賢的勢力後,幾乎徹底摒棄了司禮監這一職能機構。
明朝進入中後期以來,高層權力結構形成了一套“內閣——皇帝——司禮監”三權制衡的執行體制。高明的皇帝,是利用內閣和司禮監互相牽制,讓自己穩坐釣魚臺,不讓其中任何一家出現獨大的勢頭。
天啟年間,魏忠賢的勢力急劇膨脹,已經到了“九千歲”的地步。崇禎若是出於平衡權力的初衷出手拿掉魏忠賢,本來也無可厚非,但他將司禮監的地位打壓到最低谷,這就給了以內閣為首的文官集團野蠻生長的機會。
或許崇禎在魏忠賢身上,刷出了皇權至上的優越感,覺得也能令行禁止地指揮文官系統。
但歷史的規律告訴我們,所謂的皇帝臣子、上下尊卑,誰是真正的統御,誰又任人擺佈,雖然有那麼一套規則擺在那裡,可實際上卻是相互依賴、互相爭奪得來的。要不然,也就不會出現王莽、秦檜那樣的權臣了。
可以說,明朝執行多年的成熟權力制衡體系,是在崇禎手裡被打破的,接下去皇帝必然要走向前臺,直接與文官集團耍太極。
局勢最為惡化的時候,崇禎放下皇帝的架子向文官們借錢當軍餉。而官員和皇室親貴們是怎麼做的呢?
皇后的父親、國丈周奎捐了13000兩銀子,其中有5000兩是皇后為了鼓勵他帶個頭,私底下偷偷給他的。其他官員藉著國丈的大水打漂,也只捐了很少的銀子。
而李自成進入北京城後,用拷打的手段逼這幫人拿錢充軍餉,從周奎家一口氣就榨出了50多萬兩。所有官員交出的銀子加起來,總數達到了7000萬兩的數目!
崇禎當時要是有這筆鉅款,何至於在煤山上吊死?
這就是崇禎的悲哀。
他痛恨官員,在臨死前寫下的詔書裡留下“百官任爾殺,勿傷百姓一人”的激烈言辭,然而他又不得不依靠他們運轉帝國的事務。
這層依賴關係,導致崇禎不可能像李自成那樣隨心所欲地打壓北京城裡的官員,死了張屠戶就得吃帶毛豬。
崇禎後期,也逐漸領悟到了魏忠賢的作用,於是轉而開始發揮起太監的作用,比如向軍隊派遣由太監充任的監軍,甚至讓太監曹化淳參與北京城的防務。但這些補救措施都已經為時已晚,時間不允許他重建類似“內閣——皇帝——司禮監”的平衡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