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知乎日報:老闆跑路了怎麼辦?

由 仁連榮 釋出於 經典

  中國企業經營者確實承擔了非常大的壓力和負擔,各種苛捐雜稅、各種吃拿卡要、各種銀行吸血,但是也要看到,企業經營者獲得高收益的原因正是因為承擔了上述的高風險。輕飄飄一句允許個人破產就好了,實際上混淆了基本概念,把個人破產和破產隔離混為一談。


 

  破產隔離是指,法人破產時,各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法人破產清算後,法人股東無需繼續償還公司未能清償的債務。所以原答主應該說的是這個概念,而不是下面這個:

  個人破產通常是指,在允許個人破產的國家(不包括 PRC),個人欠下大額債務無力償還,以其目前所有的個人全部財產,除生活必須品外,全部用於償還債權人的債務,清算完成後各債權人失去繼續聲索債務的權利。

  破產隔離的判定是股東和企業的財產分開,也就是說股東沒有利用自己控制公司事務之便為自己謀取私利。分情況討論幾種情況:

  (1)正常經營,也沒有以個人擔保公司貸款的企業家,只會有少數民事權利受限,本人是不會有大的問題的,但是這種情況在實務中比較少。

  (2)正常經營,但以個人擔保公司貸款的企業家,因為市場、銀行抽貸等原因導致企業無力償還貸款的,企業破產清償後仍然有未能償還的銀行貸款,不得不導致企業家以自身財產作為貸款的保證人償付給銀行,確實很慘,但是這是商業社會的基本契約和邏輯。這種情況也很少。

  (3)以個人擔保公司貸款,但是拿公司的錢買車蓋房,以出差的名義滿世界吃喝的(此處已經非常客氣),還大筆挪用公司資金或者透過關聯公司偽造交易套取公司資金的,你說他們可不可憐?這樣的我還真見過不少。

  遺憾的是,絕大多數企業家雖然沒有(3)這麼極端,但是他們的房子車子、他們的衣食住行、他們的生老病死,都是公司報銷列支的,根本沒有實現股東和企業的分離。所以企業正常經營的時候,你們是看不到的,而到企業破產的時候,這些錢都變企業家欠企業的,企業還不上銀行錢,那麼只能找企業家了。這就是作為大股東享受公司資源所必須付出的代價,在我看來毫不可憐,契約社會也不應允許這種道德風險發生。

  那麼這個時候企業家跑路是為什麼呢?就是為了防止自己的個人財產被充抵償還債務啊~

  反過來說,這些人如果允許他們破產隔離也好個人破產也好,不要還了,那麼銀行理財也不剛兌了好不好?

  PS:附贈一個,TMT 創業者遇到企業破產清算怎麼辦:

  答:因為沒有銀行會借錢給你們,只要別去作死借高利貸,風投賠了就賠了,沒事兒~~另外別把公司錢裝到自己口袋裡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