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緊缺難題如何破解

護士緊缺難題如何破解

工作強度大風險性高不被理解導致護士流失

對話人

北京大學醫學人文學院教授 王 嶽

中國醫院協會醫療法制專業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委員兼秘書長 鄭雪倩

中國醫師協會法律事務部主任

鄧利強

《法制日報》記者 趙 麗

《法制日報》實習生賈 婕

承受身心雙重壓力

護士權利亟待保障

記者:2019年年底,全國護士總數達到445萬人,比2018年增長35萬人。據國家衛生健康委介紹,這是近年來我國護士隊伍人數增長最快的階段。

鄧利強:雖然護士人數在增長,但護士流失、緊缺的問題長期存在,主要原因包括三個方面。

首先,護士的收入和其所承擔的工作量、工作風險不成正比。

其次,社會公眾對於護理工作存在認知偏差,大部分人認為護士僅是打針發藥的“服務人員”,對其態度惡劣甚至出現打罵等行為。此外,醫療行業對於護士也存在一定的歧視。醫院對醫生採取人才保護模式,而對護士的態度則有所不同。

最後,從業環境安全保障不足。雖然現在有關於護士安全的相關法律法規,但是執行力度不足。平時醫護之間的小摩擦,也是以護士忍氣吞聲收尾。

總體而言,護士承受著身體與心理的雙重壓力。

記者:不少護士反映由於人手不夠,現在大部分護士能把臨床交辦的治療工作完成就已經很不錯了,回到病人床邊、照顧病人這種工作很難顧全。

鄧利強:是的,據我瞭解,在一線的大部分護士的工作量已經嚴重超負荷,特別是對於有很多工齡的老護士來說,一線的工作量已經嚴重超出身體的承受能力。

同時,近年來護士在工作中被傷害的事件也時有發生。原因主要還是病人對醫護人員不尊重。與其他醫務人員相比,護士所面臨的矛盾更加嚴重,因為他們是更直接、頻繁地與病人接觸,護理中任何一點問題都可能被放大,從而激發矛盾。

對於如何保障護士行業應有的權利,首先,應該對現有法律進行細化,並且嚴格執法,不能考慮了患者而委屈了醫護人員;其次,媒體應該進行正面和全方面報道,改善公眾的認知狀況,讓護士的形象得到正確的傳達;最後,國家要加大對醫療行業的重視與投入。

助理護士提供輔助

有效減輕護士負擔

記者:有人對護工的存在提出質疑,認為護理病人等工作本應由護士承擔,現在反而是讓病人出錢僱人幹護士的分內工作。護士行業是否需要推行助理護士等分級護理制度?

鄧利強:護理分為醫療護理和生活護理,護士的工作屬於醫療護理,護工的職責是生活護理。生活護理是輔助性並不是必要性工作,不能認為病人進醫院後,護士一定要負責其全部生活護理。相反這一部分的工作應當由親屬承擔,所以當親屬沒有時間和精力的時候,可以聘請護工。

王嶽:醫院護工現象的存在已經有一段歷史。目前,臨床的護理工作量越來越大,導致現在很多醫療機構中護士和護工共同存在。

記者:不少業內人士表示,護工行業是特殊時期的階段性產物,現階段存在源於市場需求,在今後某階段護工可能會消失。在國外,沒有護工這個行業,護工的工作由助理護士完成。而助理護士與護工有所不同,助理護士可以協助責任護士做護理工作,並且助理護士也屬於護士隊伍裡的一部分。

鄭雪倩:全球的護士行業目前包括三類人,註冊護士、助理護士以及護工。

註冊護士是中專以上學歷畢業,考取相應資格後可以在臨床上進行注射、給藥等護理工作;助理護士則一般是中專畢業,但是沒有考取相應資格。而我國很多醫院裡的護工,大部分是農村來的農民工,可能沒有相關的中專學歷,只是經過一些培訓甚至沒有經過培訓,只限於做一些生活護理。

國外的助理護士還有可能在護士的指導下,參加觀察病情、測量生命體徵等輔助護士的一些工作。

三分醫療七分護理,護理人員的需求量非常大。可是目前護士的現狀,一是人數少,二是由於護士崗位不太穩定,人才也不斷流失,導致現在很多醫院的床位比和護士人數比總是不能達標。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有一些助理護士來協助護士做一些臨床的觀察和輔助工作,這樣有利於減輕一些護士的負擔。

鄧利強:護工是有必要存在的,是護理工作的有效輔助部分。但我認為沒有必要推行助理護士等分級護理制度。所謂的分級護理制度是針對不同病人的情況對護士的工作要求與工作範圍進行的分級治療,而不是將其交付給不同人來做。

護士就是護士,護工就是護工,兩者不能混為一談,只能互相輔助,更沒必要專門提出助理護士這種說法。如果將助理護士納入到護士行業,那麼社會上對於護士的偏見就會更加嚴重,更會認為護士就是服務人員,不利於護士形象的正確傳達。

建立助理護士隊伍

緩解醫療資源不足

記者:未來中國的護理行業應該進行怎樣的結構分類?除了正規的護士之外,是否需要發展助理護士,還是助理護士和護工一起發展?

鄭雪倩:目前可以考慮建立助理護士隊伍,例如一些中專畢業有一些醫療護理基本常識,但還沒有考取相應資格的,可以透過助理護士崗位實踐鍛鍊,在考取資格後晉升為護士。現在的護士隊伍基本上大專畢業的越來越多了,像很多三甲醫院,已經有不少本科畢業的護士。

《護士條例》將來也可以考慮修改,設立助理護士崗位。

王嶽:我國南北東西各地差異太大,所以需要一個漸進過程,行業發展要伴隨著經濟水平的提高,可能在一定時期內護士和護工還是並存的。

隨著今後整個經濟水平的提升,可能會慢慢淘汰護工。但短期內可能不宜完全照搬發達國家,特別是我們現在實際缺乏一套系統的醫療輔助人員的頂層設計。

國外有一些高階護士是有處方權的,還包括藥師、物理治療師、臨床心理諮詢師等,也就是說在臨床上不只有一個醫生,而是以醫生為中心的一個團隊在進行臨床治療。

記者:從醫院護理管理角度講,護工的進入十分尷尬,這個行業不直接屬於護理隊伍,又沒有詳細的要求、規範,護工工作更趨向於保姆工作。未來是否可以擴充助理護士行業,讓這部分人員成為護士的助手,補充護理隊伍力量?

鄭雪倩:未來應該建立護士、助理護士、護工三級護理制度。護工和助理護士,可能還不是一回事兒。護工可能更多的是協助做一些生活上的護理、打飯等;助理護士可以觀察病情、測量血壓、協助護士,不能獨立執業,但可以在護士的指導下工作。

王嶽:要有頂層設計,比如應該把護士分成不同的種類,根據種類設定工作。一些經濟發達地區和三甲醫院應該可以嘗試讓一部分護士擁有一部分處方權,這樣其實可以緩解現在醫療資源不足的現狀。

當然,我認為還不能完全淘汰護工,因為在基層,要求全部配備助理護士確實是有難度,是不現實的,所以還是要分情況來定。可以考慮授權以省為單位,依據各地具體經濟情況因地制宜,比如護士比例,這些量化指標可以授權省級衛健部門另行指定。

【編輯:李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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