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日前印發了《關於做好本科層次職業學校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工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在證書效用方面,普通本科和職業本科價值等同,在就業、考研、考公等方面具有同樣的效力。 《意見》明確,將職業本科納入現有學士學位工作體系,按學科門類授予學士學位,學士學位證書格式一致,但在學士學位授權、學位授予標準等方面強化職業教育育人特點,突出職業能力和素養,完善職業本科授予學士學位的質量保障體系,促進職業本科高質量發展。 在執行方面,普通本科和職業本科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學士學位授權和授予管理辦法》進行學士學位授權、授予、管理和質量監督;在證書效用方面,兩者價值等同,在就業、考研、考公等方面具有同樣的效力。(湖北釋出、人民網)
來源:湖北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