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睿是曹魏第二位皇帝。古往今來人們對魏明帝的評價,可謂是褒貶不一。
曹魏侍中劉曄就有“秦始皇、漢孝武之儔,才具微不及耳”的評價。
王沈《魏書》則有“褒禮大臣,料簡功能,真偽不得相貿,務絕浮華譖毀之端,行師動眾,論決大事,謀臣將相,鹹服帝之大略”的評價。
孫吳陸遜則有“(叡)選用忠良,寬刑罰,布恩惠,薄賦省役,以悅民心,其患更深於(曹)操時”的評價。
總體來看,古代史家對曹叡多有褒崇。
後世人多認為他平庸無奇。就文治或武功而言,他雖較祖父曹操、父親曹丕、叔叔曹植遜色,卻也多有可圈可點之處。
近代史學家呂思勉則有“明帝繼立,荒淫奢侈,朝政更壞”,蔡東藩則有“奢淫無度,違理蔑倫”等“差評”。
那麼,我們就來看看曹魏第二位皇帝曹叡的執政能力究竟如何呢?
1、大權獨攬
魏明帝即位初,就大力強化皇權:“諸公受遺輔導,帝皆以方任處之,政自己出。”四位輔助大臣,曹睿陸續把曹真、司馬懿、曹休三位調任邊疆,只留陳群待在京城,使得輔政大臣形同虛設。不動聲色之間就將人事、軍權、國家各項政務的處置等權力,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裡。
2、崇儒重教
曹睿還重視人才的培養和儒家經典教育。他於太和二年六月頒詔:“尊儒家學說,倡學術研討之風,乃國家實行王教的根本。但近來有些儒官很不稱職,像這樣何以傳播聖道?惟有透過嚴格考核選拔上來的博學之士,才可以擔任侍中、常侍這樣的要職。今特告天下:今後向朝廷舉薦的良才必以通曉儒家經典為先決條件。”
3、重視刑法
曹睿注重法理,他詔令設定律博士,改革漢法,制訂新律。又下令刪簡死刑條款,減少死罪;除死刑外,可以用財贖罪;減鞭杖之刑,以免苦打成招。曹睿常說:“審理公案,關係天下人的性命,不可不明察公斷。”因此,每逢審斷重大案件。他常親自前往聽訟觀審。
4、優禮元老重臣和賢士
魏明帝優禮大臣,對年紀老邁、行動不便的鐘繇、華歆等重臣,他特意下詔規定:“朝見皆使載輿車,虎賁舁上殿就坐。”他重視賢能之士,多次下詔徵賢士管寧入朝。並對地方官吏的接送,做出明確規定:“其命別駕從事郡丞掾,奉詔以禮發遣寧詣行在所,給安車、吏從、茵蓐、道上廚食。”
5、鼓勵進諫,虛心納諫
曹叡鼓勵臣民上書,對皇帝的過失進行勸諫:“有可以補朕不逮者,各封上之。”對吏民的勸諫,魏明帝大多親自認真審閱,“含垢藏疾,容受直言,聽受吏民士庶上書,一月之中至數十百封,雖文辭鄙陋,猶覽省究竟,意無厭倦。……開容善直,雖犯顏極諫,無所摧戮。”
6、軍事處置得當
曹睿綜合考慮蜀漢、曹魏國力後,派曹真、司馬懿等,對蜀、吳的侵擾,制定以防禦為主的戰略。使中原地區基本再未遭兵燹之禍。
曹睿的優點是善為軍計、明察斷獄、比較能容人直諫。曹叡容忍別人的直言、不殺諫臣方面,在古代封建君主中是少見的。
曹叡的缺點是奢淫過度,大興土木勞民傷財,自三公起朝中大臣幾乎都曾上書予以勸諫,史載“直臣楊阜、高堂隆等各數切諫。”曹睿都不理會。
還有一個重要的失誤,就是確定繼承人和輔政大臣方面。
結語:
簡而言之,曹叡雖然年輕,卻表現出驚人的成熟與睿智,對帝王之道瞭然於胸,無論是內政外交、處理民政、選將用人,都做到了無懈可擊,滴水不漏,是一位深得民心的英明之君,讓吳蜀兩國都感到了更嚴重的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