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化教育投入結構,把錢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6月17日,財政部公佈訊息,中央財政近日下達2020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1695.9億元,比上年增加130.6億元,增長8.3%。補助經費進一步向薄弱環節和貧困地區傾斜,持續支援地方最佳化義務教育資源配置,縮小城鄉、區域間差距,推進教育領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訊息顯示,從春季學期起,中西部地區由年生均小學600元、初中800元提高到小學650元、初中850元,與東部地區一致;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高“三區三州”高寒高海拔地區學校公用經費補助水平,支援解決學校冬季取暖問題。

義務教育是我國教育發展的薄弱環節,而中西部地區義務教育又是短板中的短板。加大教育投入,並且在此基礎上明確教育投入責任,提高中央財政發展義務教育上投入比例,最佳化教育支出結構,向中西部地區傾斜,是彌補教育發展短板的趨勢,也是促進區域、城鄉教育公平發展的必要舉措。

發展義務教育是中央和地方的共同事權。去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教育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規定了義務教育方面的中央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並且明確了中央和地方財政在相關經費方面的分擔比例,同時提出,將國家制定分地區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調整為制定全國統一的基準定額。提高中西部地區小學、初中生均經費,與東部地區一致,是對上述方案的落實,顯然將有利於促進教育公平、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而進一步提高“三區三州”高寒高海拔地區學校公用經費補助水平,支援解決學校冬季取暖問題,更是體現了財政支出補短板、保基本的取向,充滿了政策暖意。

今年受疫情影響,地方財政影響受到較大沖擊,而中西部地區以及貧困地區財政基礎較為薄弱,受衝擊更大。增加中央財政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並向重點地區和薄弱環節傾斜,有利於幫助減輕疫情影響,幫助這些地區渡過難關。這也是特殊時期的必要之舉。

不過也還應看到,雖然近年來中央財政加大了義務教育轉移支付力度,中央財政教育投入不斷向中西部地區傾斜,但目前基礎教育發展的主要投入責任仍然由縣級政府承擔,特別是省級政府教育支出並沒有顯著增大。由此,這既導致義務教育發展投入缺乏足夠堅實的保障,也導致地區之間尤其是省域內縣區之間基礎教育經費差距較大,不利於區域間義務教育發展。

比如,透過實現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和“兩免一補”經費可攜帶,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流動兒童入學難的問題。但是生均公用經費佔教育成本比重較低,可攜帶的經費只是流動兒童教育成本的一小部分,流入地政府仍然承擔流動兒童90%的教育經費。流動兒童家庭對流入地經濟發展和稅收貢獻是全市性甚至更廣層面的,但其教育經費則主要由縣區承擔,這就造成了流動人口經濟貢獻收益與流動兒童教育經費負擔成本的不匹配,直接限制了流入地政府接納流動兒童入學的積極性。一些城市政府提高流動兒童就讀公辦學校門檻的原因正在於此。

所以,不管是推動縣域之間教育均衡發展,還是更進一步解決流動兒童入學問題,都要求加大省級統籌力度,進一步改革義務教育經費支付方式,尤其是要落實省級政府的投入責任。

當下,我們正在過“緊日子”。再窮不能窮教育。在確保教育經費總投入繼續增長情況下,還必須繼續最佳化教育投入結構,把錢用在刀刃上,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實現資金、資源利用的最大化,讓教育資源惠及所有家庭和孩子,推動教育更加公平、優質地發展。(楊三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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