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清朝入關後,在很多制度設計上沿襲了明朝的做法。一部《大清律例》,幾乎就是《大明律》的翻版。然而,清朝在對待王爺的態度上,採取了與明朝截然不同的做法。明朝是將王爺分封到外地去做藩王,清朝卻將王爺留在京城。
清朝王爺沒有封地,他們靠什麼來維繫一家大小的生計呢?
沒關係,朝廷會按照爵位高低,給他們發放俸祿。
清朝,能夠稱得上王爺的爵位一共有兩種。一是和碩親王,簡稱親王;二是多羅郡王,簡稱郡王。按照規定,親王每年能拿到俸銀10000兩,祿米1萬斛;郡王每年能拿到俸銀5000兩,祿米5千斛。
每年10000兩和5000兩銀子,看起來似乎不多。畢竟,《鹿鼎記》裡的韋小寶,動不動就掏出10萬8萬兩銀票來,跟玩兒似的。實際上,這是一筆鉅款,特別是與普通官員的俸祿相比。
清朝實行低薪制度,普通官員的俸祿普遍較低。一品文官的年俸為180兩銀子,祿米為180斛。九品文官的年俸為 33兩銀子,祿米為33斛。這就是說,一個親王的年俸,約相當於55個一品文官,303個九品文官。
當然,清朝王爺的俸祿高,他們要供養的人口也多。生活在王府裡的人,父母、福晉、側福晉、子女,以及管家、護衛、下人等,都得靠王爺養著。再加上住在京城,各種來往應酬很多,這一筆俸祿也架不住折騰啊。而且,王爺往往沒有在外地任職,拿不到“養廉銀”。朝廷考慮到王爺們的實際情況,隔三差五會找個理由,給他們發放“雙俸”。
1879年,由於醇親王奕譞得到了慈禧太后的賞識,獲得了雙份俸祿,即每年能拿到俸銀20000兩,祿米2萬斛。
1884年,慈禧太后藉以恭親王奕訢“委靡因循”為由,免去了他在朝廷裡的一切職務,並將武英殿大學士寶鋆、吏部尚書李鴻藻、兵部尚書景廉、工部尚書翁同龢全部逐出軍機處和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過了兩年,為了安撫恭親王,慈禧太后下令賞還親王雙俸,讓他繼續領兩份年俸。
明朝藩王一般不在朝廷任職,清朝王爺很多都在朝廷裡擔任要職。這就意味著,清朝王爺除了按照爵位高低,領取爵位俸祿外,還有一份崗位俸祿。
如恭親王奕訢在18歲時,就被咸豐皇帝任命為十五善射大臣。按照清朝祖制,王爺不得進干預政務。可是,恭親王於1853年奉旨在軍機處行走,打破了這一祖制。之後,恭親王多年出任領班軍機大臣和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集內外大權於一身。
如慶親王奕劻雖然不學無術,但寫得一手好字,得到慈禧太后賞識。1884年,恭親王奕訢遭到慈禧太后罷斥後,慶親王接任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繼而又奉命掌管新成立的海軍衙門。1903年軍機大臣榮祿病死後,又出任領班軍機大臣,總攬清朝內政外交,權勢赫赫。
恭親王和慶親王在這些崗位上當然不是白乾的,他們都能領到一份不菲的收入。
前面這些,都是朝廷發放的合法收入。在這些合法收入外,清朝王爺還有灰色收入。如外地督撫們進獻的各種冰敬、炭敬、別敬等。
李鴻章多年擔任封疆大吏,這與他突出的個人能力有關,也與他和恭親王奕訢良好的關係有關。李鴻章幾乎每次回到京城,都要給恭親王送一份厚禮。
有一次,李鴻章又上門拜訪恭親王,先是扯了一陣閒話,說山東巡撫丁寶楨途徑湖北漢口時,李鴻章的兄長、湖廣總督李瀚章依照官場慣例,送了他3000兩銀子。丁寶楨後來如數奉還。後來,丁寶楨奉旨督川,入京陛見,李鴻章送了他10000兩銀子。這次丁寶楨收下了。李鴻章感慨地說:“這一次總算他賞臉,鴻章比起家兄來,面子上要好看些。”
李鴻章告辭前,突然想起似的,將一件信封放桌子上。恭親王知道里面是銀票,礙於剛才那番話,不便推辭。送走李鴻章後,恭親王開啟信封一看,竟然是4萬兩銀票。
除了冰敬、炭敬、別敬等灰色收入,比較貪婪的清朝王爺還有其他“創收”手段。這一點,慶親王奕劻堪稱“佼佼者”。
慶親王手握內政外交大權後,公開賣官鬻爵,各種官至明碼實價,童叟無欺,宛如開了一家公司,人稱“慶那公司”。1907年,段芝貴花了10萬兩銀子,買了一個黑龍江巡撫職位;1911年,盛宣懷則花了30萬兩銀子,買了一個郵傳部尚書職位。
隨著各種“創收”手段的開發,財源滾滾而來,英國《泰晤士報》駐華記者莫里循披露,慶親王廣是在外國銀行的存款就高達712.5萬英鎊。這樣一看,慶親王一定是清朝最有錢的王爺。
【參考資料:《石屋餘沈》《清史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