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在對《關於將魯班工坊納入一帶一路總體規劃的提案》答覆中表示,教育部將繼續會同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外交部等部門,積極推動將魯班工坊納入“一帶一路”教育合作,在我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新籤或續簽教育合作協議中增加魯班工坊建設相關內容。同時,為加強此項工作的相互協調,教育部將支援中國教育國際交流協會成立全國範圍的“魯班工坊建設聯盟”,負責標準開發、專案立項、監管評估等,並組建專家工作委員會。
全文如下:
您提出的《關於將魯班工坊納入一帶一路總體規劃的提案》收悉。經商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天津市人民政府,現答覆如下:
一、關於將魯班工坊納入“一帶一路”政府間合作計劃並建立協調機制。教育部高度重視在雙邊國際合作中推動職業教育發展,積極推進在海外建設魯班工坊。教育部將繼續會同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外交部等部門,積極推動將魯班工坊納入“一帶一路”教育合作,在我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新籤或續簽教育合作協議中增加魯班工坊建設相關內容。同時,為加強此項工作的相互協調,教育部將支援中國教育國際交流協會成立全國範圍的“魯班工坊建設聯盟”,負責標準開發、專案立項、監管評估等,並組建專家工作委員會。
二、關於加大對魯班工坊建設的科研攻關。教育部將依託國別和區域研究基地,重點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開展相關研究,充分了解當地政治、經濟、文化和教育發展情況,做好政策環境分析和風險研判,為魯班工坊科學佈局、規劃建設提供智力支援和決策依據。
三、關於充分調動企業和社會力量協同辦學。企業是參與魯班工坊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魯班工坊建設聯盟”將吸收企業成為會員,充分調動企業和社會力量參與辦學。近期擬釋出的《魯班工坊建設規程》明確要求,魯班工坊專案立項必須有一家企業共同參與申請,以確保在魯班工坊建設規劃和執行過程中企業的廣泛深度參與。
四、關於加強對魯班工坊建設運營的後期監管。《魯班工坊建設規程》規定,魯班工坊實施專案制管理,每三年為一個專案週期,期滿後需接受評估。下一步,教育部將委託相關機構專門負責質量評估,不斷完善過程監管和質量評估機制,確保魯班工坊建設專案長期健康發展。
感謝您對教育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教育部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