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時期,太守、刺史和州牧哪個官職更大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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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的大小即州牧→刺史→太守。那麼這依據到底是什麼呢?為什麼如此劃分呢?這裡容我詳細道來。
太守
太守原為郡守,《漢書.卷十九上》記載“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景帝中二年改郡守為“太守”。太守就是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掌全郡大小事務,包括治民、進賢、決訟、檢奸等,並擁有任命所屬掾史的權力。
刺史
“刺史”一職是武帝在元封五年(前106年)所設,在當時武帝覺察到負責監察各郡的監御史有翫忽職守,並有和各郡郡守互相勾結的嫌疑,所以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武帝先是將監御史廢除,然後全新設立“刺史”官職。
元封五年武帝將全國分為十三州,即冀州、青州、兗州、徐州、揚州、荊州、豫州、益州、涼州、幽州、幷州、交州、司州等十三州,然後在每州設十三個監察區,每個監察區設刺史一人,負責監察所在州各郡國。《漢儀》載“初分十三州,假刺史印綬,有常治所。常以秋分行部,御史為駕四封乘傳。到所部,郡國各遣一吏迎之界上,所察六條。”。
也就是說武帝時期的“刺史”就是替代監御史來負責監察各郡的監察官員。它的職責就是“奉詔六條察州”,即一察地方士族是否強佔民田,橫行鄉里、二察郡守是否以權謀私、三察郡守是否魚肉百姓,實施暴政、四察郡守是否任人唯親、五查郡守家屬是否魚肉鄉里,仗勢欺人、六察郡守是否有和地方鄉紳相互勾結魚肉百姓。
可以說終之西漢刺史的職權並無多大的改變,它始終都是作為一個檢察官而存在著。但是到了光武帝建立東漢後,刺史的職權開始越變越大,先是原各州無隸屬於自己的官衙變成了有固定的辦公場地,然後開始逐漸的在地方上有了領兵的特權,更甚者從光武帝開始,刺史不再向丞相、御史大夫等三公負責,他只需向皇帝直接負責,奏事也可跳過三公直接向皇帝彙報。
之後直到靈帝中平五年,劉焉向朝廷建議“刺史、太守,貨賂為官,割剝百姓,以致離叛。可選清名重臣以為牧伯,鎮安方夏。”,於是靈帝決定將地方上的部分刺史升為州牧,然後將其任命為一州的最高軍政長官,而隨著部分刺史變州牧,併成為一州的實際掌控者,那些原本還不是州牧的刺史,雖沒有朝廷明令其為一州的軍政長官,但實際上在地方刺史儼然也成為了一州的最高領導。
後到魏蜀吳時期,刺史被習慣性的加封使持節都督(某某等州)諸軍事,或假節都督(某某等州)諸軍事等稱號,然後開始名正言順的在地方上行使作為最高軍政長官的權力。
州牧
“州牧”第一次出現是在成帝綏和元年(前8)十二年,漢成帝“罷部刺史,更置州牧”,當然此時的州牧職責並未變,依然是監察十三州的郡國,不過俸祿倒是從六百石變成二千石。但是在哀帝建平二年(前5年),哀帝又“罷州牧,復刺史。”。可以說自武帝創“刺史”以來,刺史的官職名就重複的來回變更,不過職權卻無多大的變化。
這種情況直到王莽的新朝開始有了變化,在當時王莽改州刺史為州牧,並在8年正月開始授予州牧男爵的爵位,並改十三州為九州。而之後州牧併成為了九州各州的最高軍政長官,然後原屬於州牧的監察之權也交由牧副監負責。不過州牧作為一州的最高軍政長官僅僅只維持15年就隨著新朝的滅亡而宣告終結。
在東漢建立後,州牧又改為州刺史,職權也重新變成了監察各州郡。而直到靈帝中平五年,劉焉再次建議州刺史重新改為州牧,然後賦予執掌一州最高軍政事務的大權,之後靈帝也同意如此做。最終州牧開始正式成為一州的最高軍政長官。直至三國時期隨著群雄割據,州牧逐漸成為了虛銜,而同刺史一樣,只有加封將軍稱號的才有實權,不然就如同《通典.職官》所說“晉郡守皆加“將軍”,無者為恥”。
那麼太守、刺史和州牧誰最大呢?
簡單的說就是州牧比刺史大,而刺史比太守大。首先刺史、州牧比太守大是毋庸置疑的,雖然在當時最開始刺史只是六百石的官員,而太守確是二千石的官員,不過在當時刺史的職責就是監視著太守的行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刺史掌控著太守的生死。
後到東漢時期,刺史的職權就更大,不但變成了二千石的官員,而且在各州都有著屬於自己的官衙,同時刺史也由本屬於御史大夫管轄的檢察官,變成了皇帝直屬,奏事也無需經過三公可直接向皇帝奏報,也正是成為如此在東漢時期甚至經常出現太守也害怕刺史而解印棄官的時期。而州牧跟太守比,那就更加毋庸置疑了,畢竟州牧到東漢末年乃是執掌一州軍政大清的官員,而作為一郡的太守 ,州牧可就是太守的直屬上司了。
可以說這裡不好比的就是州刺史和州牧,畢竟州刺史和州牧曾相互使用過,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州刺史就是州牧,而州牧就是州刺史。那麼這該如何比較呢?其實只能說在東漢靈帝之前,州刺史和州牧無法正確的比較,但是自劉焉提議重新設州牧,並可執掌一州的軍政事務那刻起,州牧就開始超越刺史。
而事實上也的確如此,劉焉當時就建議從州刺史當中挑選一部分資深的刺史去擔任州刺史,比如據《資治通鑑》記載“徐州治中東海王朗及別駕琅邪趙昱說刺史陶謙曰:“求諸侯莫如勤王,今天子越在西京,宜遣使奉貢。”謙乃遣昱奉章至長安。詔拜謙徐州牧,加安東將軍,封溧陽侯。”,從這段記載可以看出州牧的地位和權力是大於刺史的。
當然以上的比較只是對於相對較為和平的時期相互做比較的。實際上在東漢末年至三國那段亂世,太守不一定就比刺史和州牧的地位低,州牧也不一定就要比太守和刺史的地位高。比如當年的冀州牧韓馥就被時任渤海太守的袁紹給佔了冀州,再比如西涼太守馬騰就敢殺了涼州刺史耿鄙。所以說在那段亂世,其實太守、刺史、州牧沒有什麼絕對的大小之分,在那個時候誰的實力強誰就是最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