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基本實現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全覆蓋

中新社北京9月24日電 中國擬到2024年基本實現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全覆蓋。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藝術團不再從高校招生環節選拔,由相關高校從在校生中遴選培養。

中國教育部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24日對外公佈,對進一步深化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改革作出部署。

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行“文化素質+專業能力”的考試評價方式,文化素質使用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專業能力使用藝術專業能力考試成績。藝術專業能力考試包括省級統考和高校校考,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實行分類考試。省級統考由各省(區、市)統一組織考試,高校校考由相關高校組織考試。

《指導意見》要求,充分發揮行業部門和專家學者的作用,成立教育部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專家委員會,研究制定高校藝術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和各專業分類考試方案。探索利用現代技術手段,促進客觀評價考生專業能力。

《指導意見》提出,要積極採取線上考試或使用省級統考成績進行初選等方式,嚴格控制現場校考人數,原則上不超過相關專業招生計劃的6—8倍。2024年起,不再跨省設定校考考點,所有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均在學校所在地組織。

2024年起,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等高校藝術類專業,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區、市)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進行平行志願擇優錄取,其中高考文化課成績所佔比例原則上不低於50%。

《指導意見》規定,從2021年開始推進相關改革工作,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統一高考為基礎、省級專業考試(下稱省級統考)為主體,依據高考文化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藝術人才選拔評價體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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