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教委印發《天津市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機構學科類與非學科類培訓鑑定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
《指引》適用於天津市面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實施學科類或者非學科類培訓服務的機構,規定了鑑定方式、鑑定標準和鑑定程式。《指引》明確,按照條件選拔和組建市級、區級專家庫,每次鑑定時從專家庫中隨機產生專家組,對照培訓目的、培訓內容、培訓方式和培訓評價等4項主要指標,依照機構自主申請、區級專家鑑定、市級專家鑑定、行業自律的程式,對校外培訓機構學科類與非學科類培訓服務進行綜合研判鑑定,形成“學科類”或“非學科類”的鑑定結果,指導校外培訓機構準確區分學科類和非學科類培訓服務,作為相關職能部門審批、管理、執法的重要參考依據,進一步強化對校外培訓機構的規範管理。
轉自:津雲
來源:天津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