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規定情節嚴重 將納入黑名單

中新社電 教育部辦公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聯合印發的《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14日對外公佈。有關專家表示,此舉將進一步加強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管理,保障“雙減”(指有效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過重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改革任務落實。

《管理辦法》首次提出了從業人員的結構性要求,明確機構專職教學、教研人員原則上不低於機構從業人員總數的50%;面向中小學生、3週歲以上學齡前兒童的線下培訓,每班次專職教學人員原則上不低於學生人數的2%、不低於兒童人數的6%。

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教育政策研究院副院長薛二勇表示,校外培訓機構作為教育機構,教學和教研是其最主要的任務,因此教學和教研人員數量應當不低於此機構從業人員數的一半,使機構以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為主要目標。從事學科類培訓的教學、教研人員必須有教師資格證,非學科類培訓的教學、教研人員也要具備相應職業(專業)能力證明。

《管理辦法》還首次提出了建設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黑名單”管理制度,對觸碰“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損害國家利益,嚴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嚴重違背社會公序良俗”,“歧視、侮辱學生,存在虐待、傷害、體罰或變相體罰未成年人行為”等11類行為“紅線”且情節嚴重的,經查實、稽核後,納入全國統一監管平臺的“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黑名單”進行管理。  (馬海燕)

來源: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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