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教育部再發文!事關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

教育部:

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不得超標超前

為深入貫徹中央《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的決策部署,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全面加強校外培訓監管,強化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教育部日前印發了《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重磅!教育部再發文!事關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

《管理辦法》圍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針對突出問題,抓住培訓材料編寫稽核、選用備案、檢查監督等各個環節,明確管理職責,健全管理機制,對培訓機構自編的面向中小學生的所有線上與線下、學科類與非學科類培訓材料提出了全面規範要求。

一是明確材料內容編審標準。對培訓材料的思想性、科學性和適宜性提出了明確要求,強調不得出現超標超前問題;列出了十二條負面清單,強調要守牢政治底線,不得出現意識形態問題,確保正確育人方向。二是完善相關人員資質標準。培訓材料編寫研發人員必須政治立場堅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會形象等;學科類人員應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書,非學科類人員應具備相關行業資質證書或專業能力證明。稽核人員還應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較豐富的相關教育或培訓經驗。三是健全稽核把關制度。由審批培訓機構的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具體的監管工作,實行線上和線下、學科類和非學科類培訓材料分類管理。學科類培訓材料採取校外培訓機構內部稽核和教育行政部門外部稽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雙稽核;其中,教育行政部門稽核時,對線上及線下培訓相對固定形式的基礎性材料進行全面稽核,對以資料庫、影片等形式存在的培訓材料進行抽查。非學科類培訓材料在校外培訓機構內部稽核基礎上,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協助相應主管部門開展抽查、巡查。對培訓材料出現違規情況的,督促培訓機構限期整改,並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或查處。

《管理辦法》的出臺,為培訓機構自查自檢、規範培訓行為提供了重要依據;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監督檢查提供基本遵循,將有利於全面提高培訓材料質量,有利於加快構建教育良好生態。

國家發改委: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

國家發展改革委6日釋出通知,明確要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通知指出,義務教育階段線上和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屬於非營利性機構收費,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由政府制定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並按程式納入地方定價目錄。

各地要堅持學科類校外培訓公益屬性,充分考慮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點,以有效減輕學生家庭教育支出負擔為目標,以平均培訓成本為基礎,統籌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學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

要區分線上和線下以及不同班型,分類制定標準課程時長的基準收費標準。班型主要可分為10人以下、10至35人、35人以上三種類型。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具體的分類標準。標準課程時長,線上為30分鐘,線下為45分鐘,實際時長不一樣的,按比例折算。

來源:合肥市廣播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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