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以社會團體名義開展活動,全國專業藝術人才評定委員會被取締
新京報快訊 據北京市民政局訊息,“全國專業藝術人才評定委員會”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團體名義開展活動,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取締非法民間組織暫行辦法》之規定,我局已於2021年8月12日依法予以取締(取締決定書文號:京民執取﹝2021﹞66號)。
編輯 劉佳妮
新京報快訊 據北京市民政局訊息,“全國專業藝術人才評定委員會”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團體名義開展活動,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取締非法民間組織暫行辦法》之規定,我局已於2021年8月12日依法予以取締(取締決定書文號:京民執取﹝2021﹞6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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