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考迎來重磅改革,學者呼籲:要守牢藝考招生第一關,培養“有信仰有情懷有擔當”的文藝工作者

藝考迎來重磅改革,學者呼籲:要守牢藝考招生第一關,培養“有信仰有情懷有擔當”的文藝工作者

報考美術學院的考生在初試現場作畫。 (資料圖片) 新華社發

文化課成績不好,就去藝考?這條路今後走不通了!日前,教育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從2021年開始推進相關改革工作。

從內容看,最新發布的《意見》包含諸多和藝考改革相關的重磅舉措:到2024年,要基本實現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全覆蓋;從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藝術團不再從高校招生環節進行選拔,改由相關高校從在校生中遴選培養;逐步提高文化成績要求,扭轉部分高校藝術專業人才選拔“重專業輕文化”傾向等。

清華大學美術學院院長魯曉波等多位學者第一時間對《意見》做出解讀:這是國家首次針對藝術類專業考試釋出的綱領性、指導性意見,並將在2024年完成制度建設。《意見》的釋出意義重大,其任務、舉措為全國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提供了標尺,讓各個院校招生工作的進一步完善有據可查、有理可依。

進一步擴大省級統考範圍,嚴控校考範圍和規模

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是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選拔培養藝術專業人才的重要途徑。《意見》明確要求,從2021年開始推進相關改革工作,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統一高考為基礎、省級專業考試為主體,依據高考文化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藝術人才選拔評價體系。

《意見》要求,到2024年,要基本實現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全覆蓋,同時,不斷提升省級統考的水平和質量,增強考試的區分度,滿足不同層次、型別高校選拔需要。

同時,《意見》提出將嚴控現場考試規模,鼓勵高校採取線上考試或使用省級統考成績進行初選等方式,嚴格控制現場校考人數,原則上不超過相關專業招生計劃的6-8倍。從2024年起,不再跨省設定校考考點,所有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均在學校所在地組織。此外,將建立健全校考高校和專業准入退出機制。

“招生工作在整個育人流程的最前端,最終指向為國家社會造就棟樑之才的目標。因此不能簡單地只確保執行效率,更應該充分利用考生報考藝術類專業的意願和熱情,在高強度的備考階段,透過考查什麼、關切什麼、篩選什麼,傳遞與藝術相關的正確價值觀。”魯曉波分析,《意見》的實施,首先有助於不同高校藝術類專業在定位、評價、錄取、監督等關鍵議題、關鍵環節上達成共識,實現招生工作“為了育人、促進育人、就在育人”的真正價值,進而降低藝術類考試的複雜程度。

2020年,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包括藝術學理論、音樂與舞蹈學、戲劇與影視學、美術學、設計學5個專業類48個專業,比2012年增加了15個專業。專業增長反映了國家對藝術類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也相應帶來了組織專業考試難度的提升。因此,各地區高校、學科專業在達成共識的基礎上,統一與自主並存,標準評判趨向一致,對國家、學校、考生及家庭都會減少不必要的成本和精力消耗。

藝術類專業將分三類進行錄取

《意見》明確,從2024年起,對藝術類專業將分三類進行錄取: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等高校藝術類專業,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區、市)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進行平行志願擇優錄取,其中高考文化課成績所佔比例原則上不低於50%;少陣列織校考的高校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普通類專業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省級統考成績合格且達到學校劃定的最低成績要求基礎上,依據考生校考成績擇優錄取。

上海戲劇學院黨委書記謝巍認為,高校培養的應當是“品德正、基礎厚、專業精、實踐強”的德藝雙馨藝術人才。然而,近年來,由於部分高校對藝考考生文化課成績要求相對偏低,導致部分考生和家長功利性報考,將藝考作為“升學捷徑”,既不利於學生長遠發展,也不利於高校培養高質量的藝術人才。

為此,《意見》明確提出,逐步提高文化成績要求。要求各省(區、市)在現有文化課成績要求基礎上,因地制宜、分類劃定、逐步提高藝術類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對於組織校考的高校,鼓勵結合專業培養要求,加強考生文化綜合素質考查,進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課成績錄取要求。

越公正公平公開,越能選拔出優秀人才

北京電影學院黨委書記錢軍專門談到,作為公眾人物,文藝界、娛樂圈從業人員的一言一行對社會示範效應巨大,特別是對青少年影響極大。但一段時間以來,娛樂圈畸形文化盛行,頂流亂象叢生,給文藝界和社會帶來極為負面的影響。

藝考招生是高校選拔藝術人才的第一關,也是培養“有信仰有情懷有擔當”的文藝工作者、造就“為時代畫像,為時代立傳,為時代明德”的高水平文化藝術人才的重要途徑。但近年來,各地各高校在持續加強和改進藝考招生工作中,也還不同程度存在著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履行監管責任不明晰、多級監督機制不健全、招生資訊不透明以及違規違紀查處不夠有力等問題。

此次《意見》強調,要健全完善考評人員遴選機制,最佳化考評人員組成結構,加強考試組織規範管理,嚴防考試舞弊。重點要嚴把考試入口關、考試組織關、考試評分關,確保考試公平公正。

針對當前部分地方和高校藝考招生監督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意見》提出落實高校主體責任、強化屬地監管責任、完善多級監督制約機制、強化招生資訊公開和加大違規違紀查處力度五點要求。

謝巍表示,高校應當積極引導藝術家和教師從“個人招生”理念走向“集體招生”理念,擯棄“師傅帶徒弟個人培養”狹隘意識,樹立“學校培養”和“國家培養”理念,進而形成了“藝術招生越是公正公平公開,越是能夠選拔出優秀人才”的基本共識。


  作者:吳金嬌

  編輯:金久超

  來源:文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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