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日報:如何看待國家博物館副館長陳履生的觀點?

  為什麼不讓參觀者拍照?

  展館不讓參觀者拍照的主要原因是版權問題以及衍生品的銷售問題。展館的一部分盈利是透過銷售衍生品獲得的。也就是現在炒的很火的 IP。透過 IP 能帶來的收入到底能有多少?我在這裡舉兩個例子:

  - 龍美術館

  2014 年龍美術館的《朱見深》展,劉益謙把他的大 IP 雞缸杯拿了出來。52 天的展覽雖然只吸引了五萬人參觀,但是雞缸杯複製品的銷量大大的好。288 元入門版的一萬隻和數量未知的 888 元品鑑版、6900 元典藏版全部售罄。

  今年火了一把的農婦 PK 周春芽的《桃花》複製品也正以三萬一幅出售。其他還有陳逸飛、劉野、艾軒、何多苓的作品複製畫。光這八件複製品的總價就接近 3000 萬人民幣。

  - 丹麥之花

  哥本哈根皇家瓷器廠的明星餐具系列《丹麥之花》(Flora Danica)經久不衰,200 年來都是世界上最奢侈的定製級禮品。它使用的圖案是收藏在丹麥皇家圖書館的那套 51 卷,共 3240 幅插圖,花費 123 年才完成的同名植物學圖譜。丹麥方面對這套插圖的版權保護做的很好,在網上幾乎找不到任何高畫質圖片。

  售價當然高得驚人,二手轉讓的一組茶杯茶碟兩件套值 400 美元,餐盤700-1200美元一張,鏤空果盆則要一萬多美元。

  相比之下,盧浮宮的《蒙娜麗莎》衍生品絕對物美價廉。但這些幾歐、十幾歐的產品一旦乘上它的銷量,立馬也成了天文數字。英國的維多利亞•阿爾伯蒂美術館光版權授權的盈利一年就有千萬英鎊。臺北故宮的衍生品年營業額則是三億多人民幣。而國內一線城市的大型博物館的衍生品營業額也要三四千萬人民幣。

  這就是禁止攝影背後巨大的經濟利益:博物館、美術館透過壟斷這些影象製作銷售他們的產品。特別對於那些已經不受版權保護的作品,禁止攝影讓展館多了一根保命的稻草。

  攝影到底會不會損害展品?

  在攝影過程中,能直接損害展品的只有閃光燈。強光會讓展品褪色,這種現象稱為“光漂白”。但光漂白現象很常見。那些久置室外的廣告招貼往往變成淺綠色的樣子,就是受到了光線的損害。光線照射會促進氧化過程,從而導致染料褪色。因此,只要不使用閃光燈就不可能對展品構成任何威脅,這和相機種類與是否架設三腳架無關。

  事實上,我國博物館、美術館的展品保護早已做到超高規格。我們可以說,作品放在展館裡要比外面壞的慢得多。這主要因為光照度的控制。我們看展覽時總感覺展廳光線十分昏暗,這是因為在現行國家標準中,博物館的照度全部低於 300 勒克斯:金石器皿要求 300 以內;油畫、壁畫則低於 180;紙本、絹本要低於 50。300 勒克斯等於普通但不適合閱讀的家居環境所需要光照度,180 則已經略顯昏暗了,50 以下就基本同一盞路燈沒什麼差別。開啟閃光燈意味著將作品重新暴露在日光下,就加速了“光漂白”的過程。(日光的照度接近幾萬勒克斯,閃光燈接近一萬五)

  除了光照度外,還有什麼會損害展品?

  展館對禁止攝影這條金科玉律的解讀往往說成為了保護展品,但這是天大的謊言。因為禁止攝影只能控制光照度,而其他如溫度、溼度、酸鹼度也和攝影沒關係,都是展館可以透過技術手段控制的。其實,保護展品最好的方法是減少展出而不是禁止攝影,也就是減少參觀者帶來的風險。在陳履生舉的例子中,真正損害展品的原因不是攝影導致的,而是人流量過多導致的。

  人流量和展館的經濟利益有直接關係,這就需要展館自己權衡。對於文明看展的西方觀眾,人流量上線是一個數;對於我國觀眾,展館必須結合國情考量,另定一個數。

  顯然,這次展覽的人流量過大了。這場展覽總共接待十三萬觀眾,日均客流 2300 人,這看起來很正常。其實,開展首周就接待了近 30,000 名觀眾,日平均 5000 人,每小時 600 多人,而閉展日當天還接待了 4500 人。客流高峰是開展與閉展兩個時間。那日均客流超過 4000 人是什麼概念?我們拿之前現象級的 K11 莫奈大展做一個比較。莫奈展的日均客流是 4100 人,開放時間是 9 小時,展出 55 件作品,並嚴格規定展廳內的觀展人數不可高於 400 人。其實,莫奈展已經讓人感覺擁擠了。

  國博現場

  國博最初的開放時間是 8 個半小時,共展出 10 件作品,5 個影片還有不少解釋說明的材料。觀眾平均觀展時間大概一小時。那就是說平均在每件作品和視屏前停留的觀眾將近 35 人左右。對於這次展覽,首周的客流量實在過大了。但朋友們會發問盧浮宮的蒙娜麗莎每天接待的人更多為什麼不出事?那是布展的問題。

  盧浮宮現場

  “設計好的”惡性事件

  在這幅作品前,參觀者一字排開的話,可以站 10 人左右,那麼如果同時接待 35 人,就要排三排半。另外設計在左側的通道,很容易因為擁擠將看資訊牌的觀眾向前推到,那時被推倒的那個人的手必然會壓倒畫上。

  展示牆太窄,就會導致這種問題發生。雖然蒙娜麗莎作品前擠著數不清的人,但一條“優美的”一米線再加一條三米線能把觀眾隔開,並儘可能的擴充套件展示範圍,讓各個角度的觀眾都能看到。

  對於吸引大量觀眾的展品,我們一定要設定隔離線,儘可能把觀看位置變大,承受住大量客流。這和“中國夢”,和觀眾素質高低沒有關係,這關係到展覽方的專業性。侷促的展覽空間加上過大的人流量,發生損壞作品的事情就不是偶然的,而是設計好的。

  另外提一點,陳履生提到的中法建交展裡沒有馬奈的作品。我不知道哪個觀眾可以用相機破壞本就不存在的東西,是我國的基因技術有所突破了嘛?(笑)

  拍照到底傻不傻?

  - 永遠無法參觀的旅遊勝地

  卡爾維諾在《帕洛馬爾》裡寫過相似的現象。一方日本庭院,遊人依遊客導覽上安排的路線一步步深入。他們讓相機代替雙眼觀看一切景物。把遊客導覽看成一份對賬單,發現一個事物,拍照,再閱讀一個故事,劃掉,證明錢貨兩清。

  卡爾維諾發現,這所庭院一旦被安排成一條線型的路線後,遊客導覽中所言的“寧靜、無我和至真至誠”就失效了。所有人只能透過在這個“人海浩渺的現代世界裡學會的生存策略”去參觀庭院,也就是伸出脖子、舉起相機、核對賬目。遊客參觀的不是庭院、而是一條安排好的路線、參觀著參觀這一過程。

  在現代,我們再也不可能成為探索者,我們只是被安排好參加旅行這項有益於經濟的消費活動。而攝影只是一種心理補償:因為我們再也無法切身感受任何一個遙遠的地方,我們只能給自己製造些有趣但荒誕的回憶。當我們拿出一疊相片,那些煩人的遊客就消散了,庭院真正的魅力才在異時異地展現了一點。透過回憶,我們或許能接近無我的狀態,但在那時那刻,永遠不可能達到。帕洛馬爾靜坐在古老的庭院裡,但他其實坐在遊人如織的旅遊勝地。這就是事實,這就是這個現代世界的荒誕。

  - 我的參觀姿勢

  作為一個每天給展品拍照的人,我自己並不喜歡在展覽館裡攝影。我只是揹著雙手,想象自己是這些展品的擁有者。於是我踱步著。突然有人撞到我,突然有孩子從我身邊跑過,展館裡能發生很多突然的事情,而在家裡不會。這就是我為什麼要拍照的原因。雖然我也試圖去感受作品的魅力,但事實上,讓我感受更多的是博物館的崇高品質和身邊遊客的熙熙攘攘。

  如果我和一件作品建立了一點聯絡,有了些許共鳴。我會立馬舉起手機,咔嚓。我把這段美好的記憶儲存下來,然後希望回家能夠繼續這段美夢。這不關乎傻與不傻,這關乎到我的生命歷程。即使千夫所指,我也仍為自己犯下的罪行毫無悔改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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