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內蒙古日報社融媒體記者 劉志賢)經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同意,4月21日,自治區教育廳發出通知,就全區初三高三年級開學復課後,其他學段開學復課時間做出安排。
4月23日起,初高中一、二年級和中等職業學校經盟市指揮部評估達標後開學復課,達不到標準的學校不得開學。5月7日起,小學高年級(四、五、六年級)經盟市指揮部評估達標後開學復課,達不到標準的學校不得開學。小學其他年級和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由各盟市視疫情防控形勢另行確定。
5月7日起,經評估達到開學復課疫情防控標準的高校畢業年級(含高職和本、碩、博)及無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和其他輸入風險較大地區生源的高校,先行錯峰開學復課。5月13日起,經評估達到開學復課疫情防控標準的高等院校,可以安排其他年級開學復課。其中,自治區直屬高校由教育廳組織評估,盟市所屬高校由盟市政府組織評估。
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在當地中小學、幼兒園全部開學復課前,不得開展線下培訓及服務。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嚴格按照教育部關於“疫情沒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開學、學校基本防控條件不具備不開學、師生和校園公共衛生安全得不到切實保障不開學”的要求,堅持屬地管理原則,認真組織檢查評估學校開學復課準備工作,具備條件的分期分批有序開學,不具備條件的堅決不允許開學。
此外,通知明確各級各類學校尚在境外的師生一律不返校。湖北省和國內中、高風險地區返校師生要按有關規定進行隔離和核酸檢測。口岸城鎮及其他輸入風險較大的地區,由盟市政府科學研判,確定開學時間。
【來源:正北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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