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亮劍裡,李大腦袋曾經在和政委趙剛吵架的時候說過,旅長讓他去組建新一團的時候,要槍沒槍,要炮沒炮,但他去了一年之後,新一團的家底兒就很厚了,92式,歪把子,應有盡有。為什麼呢?
主席在中國革命的戰略問題這篇文章中曾經說過,對於人,傷其十指不如斷其一指,對於敵人,擊潰其10個師,不如消滅其一個師。
也就是說,形成這種擊潰敵人10個師不如殲滅敵人一個師的戰術指導原則,其實不是在解放戰爭時期,而是早在紅軍時期就已經形成了。
廣州起義的時候,徐向前的級別還比較低,起義失敗之後,也沒有人管他。他逃出廣州之後又找到組織,組織上將它分配到了海陸豐地區。
徐向前到海陸豐地區的時候,當地在彭湃的組織之下,已經有了小規模的游擊隊,但因為缺乏有軍事經驗的軍事幹部,所以一直髮展不起來。
徐向前到了海陸豐之後,很快就幫助當地的游擊隊確立了一個作戰指導原則,每次作戰應當力求成建制的殲滅敵人的一個部隊,而不是僅僅擊潰就了事。
為什麼一定要成建制的殲滅敵人的部隊呢?難道擊潰不是同樣可以算是打勝仗嗎?為什麼徐向前去強調必須要成建制的消滅敵人呢?
這就是因為在當時的條件下,紅軍還很弱小,武器彈藥和後勤物資非常匱乏,而且處在完全被封鎖的環境之下,也沒有其他渠道來獲取這樣一些必要的物資。
那麼就只有一個出路,這也就是游擊隊員之歌裡的歌詞所說的,沒有槍沒有炮,自有敵人給我們造,沒有吃沒有穿,自有敵人給我們送上前。如果缺什麼了,就從敵人手裡去奪取。
所以徐向前很快就為當地的游擊隊確立了這樣的作作戰指導原則,與其擊潰敵人一個連,不如全殲敵人一個排。因為只有這樣才可以獲取這個建制內的敵人的所有武器裝備和資中物資。
這個指導原則很快在其他根據地也幾乎是不約而同的確立起來了。原因也非常簡單,因為當時所有的根據地的外部環境都差不多,都處在被敵人四面封鎖的境地,所有的物資都只有依賴於繳獲。
我們現在回顧許多開國將領的回憶錄,就會發現,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經歷,那就是他們在第一次上戰場的時候,並不是每個人都有槍,很多人的軍旅生涯的第一支槍都是從敵人手裡奪過來的。
因為當時中國的工業化程度很低,所有的革命根據地都建立在農業地區,工商業都非常落後,所以根據地無法自己建立兵工廠,也就無法自己造槍造炮,只能依賴於從敵人手裡去奪取。
這種情況不只是在紅軍時期如此,抗戰時期如此,解放戰爭時期同樣如此。各個戰區在解放戰爭初期,之所以不敢和國軍打攻堅戰,就是因為當時的解放軍非常缺乏重武器。
而到了解放戰爭的後期,也就是1948年下半年開始,各個戰區的解放軍不僅在質量上早已經完全超過了國軍,而且在火力配置上也已經壓倒了國軍。無論是濟南戰役還是之後的遼瀋戰役,都是如此。
之所以能夠在短短的三年之內出現如此天翻地覆的變化,就是因為在這三年裡,解放軍不斷的透過整建制的消滅敵人,來補充自己,提高自己的武器裝備水平。
也正是因此,在1950年志願軍跨過鴨綠江的時候,各部隊的武器還是萬國牌,有扛著美式衝鋒槍的,也有捷克造,也有義大利炮,國軍用啥,這個時候的志願軍就用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