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校園霸凌問題愈演愈烈,而且逐漸有年輕化、低齡化的趨勢,已經成了不容小覷的社會問題。
當然,對於具體的每一位家長來說,最緊要的倒不是怎麼引導社會輿論、推動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建立和實行來解決整個社會的問題,而是落實到自己身上,保護好自己的孩子。
孩子開始上幼兒園,進入集體生活,家長就難免要擔心孩子被人欺負了,小孩子由於心智不成熟,所以做起惡事來反而更加肆意妄為,無所顧忌,對他人的傷害也就越大。
相信幾乎所有家長都問過孩子這樣的問題:“在學校裡有沒有被人欺負?”
若是得到肯定的回答,那怕是少不了一番大鬧,非要給孩子討回個公道不可,拳拳愛子之心日月可昭。
事後追討雖然也有必要,但事前的預防更是不可或缺,家長們往往都會叮囑孩子遇到欺負、被打該怎麼辦。
有的家長要孩子打回去,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甚至警告孩子如果不打回去自己還會再打他一頓作為懲罰。
也有的家長要孩子去告訴老師,當時忍一忍,事後叫老師來懲罰對方。
孩子被打,家長應該教他打回去還是告老師?哪個更管用?
讓我們來看看一位班主任給出的答案,看看他建議家長們怎樣做。
1、告老師,沒多大用
老師看似可以主持公道,但實際上對學生的管理許可權也就那麼大點,就算一個孩子把另一個孩子打到住院,老師還能依樣打回去不成?
懲罰有限,老師的威懾力也就有限,本來會打人的孩子就不會是什麼聽話的娃,被打的孩子去找老師告狀,只會讓打人的孩子覺得他軟弱可欺,被打了也不知道打回來、只知道告狀,因此會變本加厲地欺負、報復。
2、打回去,不合適
孩子被打了,那就打回去,似乎很是公平、合理,但若真這麼想,全世界的現代法律豈不都成了廢紙一堆?
不分青紅皂白、前因後果地“打回去”,會助長孩子的暴力傾向,使孩子的性格也發生扭曲。
更何況,孩子被打了告訴家長,絕大多數都是因為靠自己是打不回去的,打不過的,家長只知道逼孩子打回去,孩子要是能做到早就做了。
對於這個問題,班主任給出的答案是去找對方家長,兵對兵,將對將,如果對方家長也是不明事理,那麼幹脆在家長群裡宣揚開來,誰也不想自己孩子被欺負,遇到這種事自是一呼百應,千夫所指,無疾而終。
當然,家長首先要把自家孩子養得壯壯的,這樣才不容易被欺負,從根源上解決問題。
親愛的家長們,你們支援哪種做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