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高中招生工作,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魯教基字〔2020〕7號)、《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於做好2020年初中後高等職業教育高等師範教育錄取工作的通知》(魯招考〔2020〕21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發〔2016〕7號)、《聊城市教育和體育局關於2020年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聊教體發〔2020〕3號)等檔案精神和疫情防控各項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我縣2020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二)在縣教育和體育局對各初中學校進行綜合評估的基礎上,依據初中學校的畢業生人數將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的60%,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分配的計劃生在不低於普通高中招生學校錄取分數線50分的情況下錄取,低於50分取消計劃。
(三)初中後高等職業教育、高等師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