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發《國家開放大學綜合改革方案》,推進現有廣播電視大學轉型為地方開放大學,推動39所省級廣播電視大學統一更名為××(省域名或城市名)開放大學。
具體而言,《方案》指出,推動有關省(區、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有關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地方政府)將所屬的39所省級廣播電視大學統一更名為××(省域名或城市名)開放大學,規範其市州、區縣分支機構名稱,於2020年12月底前報教育部備案。支援更名後的39所地方開放大學發展為國家開放大學的區域中心(分校或分部),統一納入國家開放大學辦學體系。
《方案》明確,39所省級廣播電視大學轉型為地方開放大學後,作為地方政府所屬高等學校的隸屬關係及管理體制保持不變,原有的學歷及非學歷教育辦學權保持不變,以實施國家開放大學繼續教育業務為主,透過共建共享方式適度開設體現區域特色、滿足地方需求、服務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職業技能導向明確的專業、課程。
廣播電視大學整體轉型後,按照新的“兩級統籌、四級辦學”體制執行,即按國家、省(區、市)、市(地、州、盟)、縣(區、市、旗)分級辦學。地方開放大學作為地方政府所屬高等學校,接受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教育主管部門的管理,業務接受國家開放大學的指導和管理,主要承擔服務本區域全民終身學習,推進本區域開放教育體系建設,探索高等教育、職業教育與繼續教育融合發展的職責。
地方教育主管部門在教育資源整合最佳化過程中,保障開放大學基層辦學單位履行相應的辦學和服務職能。各地方開放大學教育事業發展基本情況的統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遵循“屬地統計”的原則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