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840年開始,清政府就開始各種打仗,鴉片戰爭就打了兩次,還有中法戰爭、中日甲午戰爭,因為幾乎每戰必敗,因此賠款割地都是常事;不僅對外戰爭,對內還要鎮壓各種起義,光一個太平天國就打了14年,整個大江南北一片赤地。
而打仗,是要錢的;打完仗,賠款也是要錢的。
1840-1842年鴉片戰爭之後,清政府賠款2100萬銀元。
1858-1860年,清政府最終賠償英、法軍費800萬兩,英商損失200萬兩;
1874年,日本趁中法戰爭,訛了清政府白銀五十萬兩,作為日軍撤出臺灣的條件。
1881年的《中俄伊犁條約》,向俄國賠款九百萬盧布
1894-1895年,甲午中日戰爭之後,清政府賠款白銀2億兩,還有3000萬兩的“贖遼費”。
當初康熙皇帝攢了60年家底,雍正皇帝上臺打個青海都缺錢的很,到了抄大臣的家的地步。現在打了幾十年仗,一直在賠款。即使如此,到了1900年,八國聯軍侵華之後,清政府又要賠款4.5億兩白銀,算上利息的話大約10億兩白銀。
清政府真有那麼多錢賠嗎?
實際上,清政府每年的收入最高峰不超過5000萬兩,各項開支、應對各種起義,清政府的國庫造就空空如也了,甲午中日戰爭的賠款,就有一部分是向外國銀行借的。
那麼,現在這10億兩的賠款,清政府要怎麼辦呢?
戰爭已經打敗了,沒讓割地,不賠款列強肯定是不幹的。
因此,清政府採取了兩方面的措施,一方面,以政府的名義向俄、日借了2億兩白銀,並且被收取了很高的利息,還不許提前償還;另一方面,清政府以關稅﹑常關稅和鹽稅作抵押,通商口岸的常關也歸海關管理,未來收上來的稅,都拿來用作賠款和利息。
根據當時的稅收來算,要償還這筆巨大的賠款,清政府足足要償還39年!
同時,為了保證稅收到位,各國特別是英國,安插了大量的人手在清政府的稅收部門之中。
政府的主要功能就是收取稅收保護臣民,現在這些連未來的稅收都給了列強,眼前的這個清政府,基本上也就是再給他們打工了,這才會有當時人們所說清政府是“洋人的朝廷”,就是這個意思。
再說得遠點,為什麼辛丑條約反而保證了中國不會淪為徹底的殖民地?因為列強都想分一杯羹,從哪裡分,從這個賠款中分。
那麼,這筆賠款是以稅收為擔保的,為了保證能拿到賠款,就必須保證清政府必須收的上來稅;要把稅收的上來,清政府就必須存在。
所以,並不是列強人認識到了義和團的頑強不屈而放棄了分裂大清帝國,而是列強覺得保留清政府,然後幫他們收稅。不需要打仗就可以拿到錢,那為什麼還要打仗呢?
隨便說一句,這筆庚子賠款最終並沒有全部賠償,但明顯拿出去的錢不可能再讓你收回來,於是就當中國派青年去外國留學,這筆賠款就當作他們的學費。
這就是為什麼清末民初,有那麼多人去外國留學了,他們用的都是這個錢留學的。不要以為列強心軟了,放棄了賠款,他們只是想用另一種方式對中國進行文化輸出。
文/子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