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時評【一邊“批次清退”一邊大幅擴招,我們需要怎樣的博士教育?】我國的博導制度,長期存在導師權責不明的問題。該擁有的一些權利,沒有賦予博導,而應該約束的一些權力,又卻沒有進行約束。比如,博導應該擁有招生、培養、管理自主權,但是在招生時,博導的自主權有限;在培養和管理中,導師很難制訂個性化培養方案,而是按學校統一要求培養、管理學生。但在其他方面,博導的權力似乎又比較大,比如可以安排博士生給自己做“私活”,當自己專案的“打工仔”,如果博士不答應,就可能會影響到正常畢業。 博導應嚴格執行招生及培養標準,認為不能保障培養質量就不招,從而實現對博士培養的速度與規模的總體控制。我國博導同時帶的碩士生、博士生過多,有的高達二三十人,屬於“批次生產”。只有做到對博士生的精心過程管理,才能保障每個畢業博士較高的培養質量。
宣告: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資訊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絡,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來源: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