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一边“批量清退”一边大幅扩招,我们需要怎样的博士教育?】我国的博导制度,长期存在导师权责不明的问题。该拥有的一些权利,没有赋予博导,而应该约束的一些权力,又却没有进行约束。比如,博导应该拥有招生、培养、管理自主权,但是在招生时,博导的自主权有限;在培养和管理中,导师很难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而是按学校统一要求培养、管理学生。但在其他方面,博导的权力似乎又比较大,比如可以安排博士生给自己做“私活”,当自己项目的“打工仔”,如果博士不答应,就可能会影响到正常毕业。 博导应严格执行招生及培养标准,认为不能保障培养质量就不招,从而实现对博士培养的速度与规模的总体控制。我国博导同时带的硕士生、博士生过多,有的高达二三十人,属于“批量生产”。只有做到对博士生的精心过程管理,才能保障每个毕业博士较高的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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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