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基礎教育階段流生率
——給高層次教育主管部門的建議
江蘇 苗蔚林
最近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基礎教育的良知是什麼?之所以思考這個問題,是因為網路新聞,朋友圈傳言,還有工作生活中一些耳聞目睹的事情,讓我頗有感觸。這裡就現在基礎教育階段的學生輟學問題,談一些看法。
在當前應試教育為主基調的教育模式下,諸多教育評估都與學生成績掛鉤,使不少基層學校不得不使出一些不合規範、違背法規、毫無人情味的非常規措施,一個重要的表現就是驅趕學困生。
記得上個世紀九十年代,筆者做一個班級的班主任,經常利用下班以後的時間去學生家家訪,說服那些要輟學的學生返校讀書,不論其成績孬好。學校還和司法部門聯合制定了一個叫做“九年義務教育協定書”似的合同檔案,大概內容是:如果孩子不上學,有關部門要追究家長責任,當時我還寫過一篇經驗介紹性質的文章在雜誌上公開發表。
20多年過去了,有關教育的法規越來越多了,國家有關部門“控輟”力度也在加大,但是,初中階段流失的學生依然很多,除了學生家庭等客觀原因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是應試教育片面追求升學率的教育評估,成為學校驅趕學生的巨大動力。
在社會經濟發展如此之好的今天,國家即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今天,看看各地初中學段九年級的輟學率,我們對教育還會有自信嗎?保守地推測,農村地區的初中畢業輟學率應當不低於20%,在有些地區的學校可能更高,不知道有關部門上報的資料是否如此。這些學困生本應當在基礎教育的小學、初中階段全部完成學業,可是,就因為學習成績差,就被驅趕離開校園,走上社會,其中不少成為問題少年,幾年之後就成為社會包袱成為社會不穩定因素。
這是不是要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引起重視,不是說有關部門馬上禁止學生流失,如果學生流失,就如何如何考核學校,這是圍堵,圍堵解決不了問題。只要上級考核要求過高的合格率和過低的低分率,那麼,基層學校就有“魔高一丈”的辦法對付,只有上級想不到,沒有下級做不到的。因此,筆者認為,解決的辦法是改變評估方式,去除應試教育片面追求升學率的管理思想,允許學生學習成績不好,允許學校有一定數量的學困生。
任何一種資料的測量結果都應當是正態分佈的,金字塔的底座是最大的,而且有一定的自然規律,這個規律也不是說用“人定勝天”的努力就能做到的,我們必須尊重科學,不是人為地想當然。
比如人類的百米跑記錄是9秒58,你非叫全世界多少比例的人去達到,即便採取各種辦法去訓練,那些比例是不可能達到的。如果有一種可能達到目標的方法,那就是用興奮劑,用興奮劑的結果就是損害運動員的健康,可能導致運動員死亡,也就是採用不該採用的手段。
同樣,在考核教學質量的各種資料上,各級部門給學校設定了較高的合格率和較低的低分率目標並進行嚴格考核。當有的學校覺得不可能達到的時候,採用的辦法就是與興奮劑如出一轍。
假如,我們允許有15%—20%的低分率,那麼,這20%的學生就不會流失,將來才不會成為社會包袱——這才是疏通的辦法。
過高的教育評估標準用“霸王硬上弓”的考核只能催生許多違法違規行為,最終的結果是:學校辦學是冷酷無情的,不擇手段驅趕學困生。考試資料顯示一片大好,其實完全不負責任,留下了很多社會問題。大而言之,就是給國家、給民族的偉大復興平添障礙。作為教育部、教育廳等高層次的教育主管部門,應當做好切合國情的調查研究,制定符合實際的教育評估標準。作為學校,應當對對學困生有憐憫之心,不要把他們的學校教育扼殺在人生的春天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