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日報:美國選舉有近一半人沒有參加投票是真的嗎?

  (10 月 13 日民主黨第一次辯論後)桑德斯(雖然是掛靠民主黨競選的獨立人士)最近那麼火,也的確反映出很多選民,尤其是年輕選民對現有的兩黨政治被金錢所操控的不滿。

  1.關於選民的政黨認同:

  我找了好幾個民調,最高的 Gallup 有 41%。不管怎麼說,問題中關於獨立選民的表述大致上是正確的。

  (來源:Trends in Party Identification, 1939-2014)

  但是題目中所說的“贏者通吃的選舉制度”和兩黨獨大的情況壓縮了獨立黨派的生存空間,所以選民無法用選票真實地表達自己的意願,這個結論值得商榷。

  首先,在很多州以下一級的地方選舉中,尤其是在各郡和城市一級,有很多獨立候選人和第三黨候選人都參與了競選並擔任了公職(市長、法官、教育委員等等)。獨立候選人和第三黨並不是在美國政治中完全銷聲匿跡,只是在全國性和州一級的選舉中沒有太多影響力而已。

  其次,這 45%的獨立傾向民眾並不代表說完全否定現有的政黨,或者說要另起爐灶。

  如同@賈莊所說,一部分是因為不感興趣或政治冷淡。

  另一部分也可能只是表示不滿而已。比如如今國會和州議會內的兩黨政治的極端化,尤其是就醫保問題拖延政府預算審議導致公共服務停擺,引起美國民眾對國會的不信任和對政黨政治的方案。這是導致很多選民自我標榜為獨立派的一個原因。

  但這並不代表他們就有共同的觀點或者獨立的主張了。

  上面的答案說的 60 年代以後 party deallignment 和民主黨對南方的背叛都不錯。但是,“在過去的二三十年間,共和黨和民主黨的政策傾向的差異實際上縮小了",我認為這個表述應該要修改一下。

  從政治光譜上而言(左 / 國家干預和福利社會 / 社會道德自由主義 / 中產和工人——右 / 市場自由主義 / 道德保守主義 / 富裕階層和上層中產),在 reallignment 之後,由於贏者通吃的單一選區選舉制度,迫使民主和共和兩黨在政治光譜上彼此靠近,為了吸引中間選民不斷地擠壓中間的政治光譜。

  但是他們意識形態的錨點其實還是很牢固地紮在光譜的兩段,並且有所強化。這體現在目前在國會政治中的極端化,兩黨在一些關鍵的社會和福利問題上的態度十分堅持,不肯妥協。而極端派,如茶黨和自由派,很多人都標榜自己為純正的共和黨或民主黨。

  2.選舉制度和投票的關係:

  橫向比較:(1)70 年代以後,發達工業國家的投票率都在下降;

  (2)新興民主國家(70 年代以後)的投票率比傳統民主國家投票率高;

  (3)美國大選的投票率比 80%的民主國家低(50%比 70%~80%)。

  如果單從第三點來看,那麼贏者通吃的制度(下文稱單一選區制)的確是影響美國投票率的一個重要原因。

  但是縱向比較,其實單一選票制並不是影響美國選民投票率的唯一原因了:

  以美國大選年(紅線;含國會和總統選舉)為例,

  (來源:Pollster.com)

  縱向來看,我們可以發現其實美國大選年的投票率實際上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1)1836 年實施單一選區制以前:投票率迅速增長;

  (2)1836 年到 1920 年代,投票率維持在 70%左右;在 1888 年開始下降;

  (3)1920 年代年至今:雖有波動,但穩定在 50 至 60%左右。

  如果單一選票制是導致美國選民投票率低的原因,那麼美國社會歷經了 100 多年發展之後,民眾早已熟悉這一選舉制度,那麼 1912 年之後,尤其是這段時間的投票率怎麼會波動並穩呢?

  顯然,單單一個選舉制度並不能解釋所有的問題。

  (資料來源:ANES,PEW,TAPP)

  上圖所示,民眾的政黨認同度(不斷增加的獨立政黨傾向)也只能解釋部分投票率的波動。

  關於單一選區制和投票率的因果關係,學界有很多爭議。傳統觀點認為美國低投票率的原因主要是單一選區制和兩黨制。但 90 年代以後,有更多的因素被納入研究,比如:各州選民資格規定、選民登記法和具體投票方法(是否允許提前投票和郵寄選票;是否強制投票);選舉本身的性質(候選人、議題內容等等);競選策略和動員機制;選民個人時間安排;全國和各州的政治、經濟情況;等等。

  3.民意的代表性:單一選區制 VS 比例代表制

  其實無論是在哪種選舉制度下,選舉結果都不能百分之百地反應民意,而只能反應大多數。只不過,在單一選區制下,由於投票選擇的限制,選民在投票之前就已經自動妥協,往與自己立場最接近的政黨和選民靠攏。

  (來源:FairVote.org)

  如圖所示,在 1836 年大選以前,美國各州先後嘗試了不同的選舉方式,但最後皆適用了單一選區制 + 選舉人團模式。諷刺的是,這個國父他們在設計制度時所考慮的解決派系和黨爭的方式有所區別(參見《聯邦黨人文集(第九、第十篇)》關於大共和和小共和的論述)。

  單一選區制的最大優勢就是於避免黨爭,集中州內政黨力量,也有利於形成大多數(majority)。這對於建國初期尚不太成熟、組織能力較弱的本土政黨(如聯邦黨和民主共和黨)的確是一個比較實在的解決方法。

  單一選區制的最大劣勢就是在於壓迫獨立政黨和候選人,降低選民參與度;直接影響了一國的政黨制度;而且,在美國的情況下,由於遊說和利益集團在競選籌款中所起到的巨大作用,贏者通吃為兩黨極其候選人聚集了大量的政治資源和利益,這形成了一個金元政治的惡性迴圈。

  另外單一選區制在美國特有的問題是,容易造成 Gerrymandering,即轉為某方選舉利益和設計選區劃分。由於美國有 49 個州(除了愛村)都規定州議會可以定期根據本州情況重劃選區,這導致了州議會中佔多數的政黨會借各種機會重劃選區而增加自己在國會選舉和大選的優勢。

  而相比之下,比例代表制就避免了以上的代表性問題。但是其劣勢就在於容易出現沒有一個政黨獲得絕對多數的選票,而被迫聯合組閣。

  而且由於聯合執政,首相極其內閣在議會里施政的掣肘更多,政策推行更難。

  從聯合執政結果上而言,其實也和兩黨制差不多:區別只是在於投票時候是否多幾個選擇而已。

  (老闆表示:你這謬論,這是美國民主的缺憾)

  哦對了,單一選區制(配合政黨制度)的另外一個優勢就是簡化了選舉,使選民比較方便做出選擇。畢竟,對知識有限的大多數選民而言,這樣子選:

  比這樣子選:

  要方便多了。

  (好吧,這個觀點估計要被人噴死。我修改一下:美資本主義中級階段社會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政治智慧同落後的政黨和選舉制度之間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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