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18歲女孩殺女嬰究竟什麼仇什麼怨 真實還原女孩殺人驚人動機

由 万俟傲白 釋出於 綜合

  【18歲女孩殺女嬰】【新聞閣2015年07月31日訊】孩子也是一條生命啊,一個18歲女孩為何會殺害自己的孩子呢?虎毒不食子,那麼女孩又是出於什麼原因呢?下面我們來關注下這個事件的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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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歲女孩林英(化名)因沒錢做人流,遂把孩子生下,然後用衛生紙堵住嬰兒嘴,最終導致女嬰死亡。目前法院已受理這起案件,鑑於女嬰的父親對林英表示諒解等因素,法院對其從輕處罰。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林英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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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18歲女孩生下孩子後將其殺死

  剛滿18歲的林英是甘肅人,初中畢業就外出打工。經審理查明,2014年10月30日凌晨3點,林英在其暫住地生下一名女嬰。後林英致使嬰兒機械性窒息合併失血性休克死亡。

  報案的是房東時某,他說,當天打掃衛生的工人譚某找到他說,自己在打掃衛生時,發現在林英居住的房間地上扔著一個孩子。接著房東找到林英,林英並不承認自己生了孩子。經過查詢,在屋裡的一個行李箱裡找到了嬰兒。

  據到現場的大夫稱,嬰兒是女孩,已經死亡。

  當日林英被公安機關查獲歸案並如實供述罪行。

  在法庭上,林英表示認罪。經查,林英在其所生嬰兒的口腔內填塞衛生紙等行為,超出了一般傷害行為或阻止嬰兒哭鬧合理行為的界限,並導致所生嬰兒機械性窒息合併失血性休克死亡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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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友:早已分手不知懷孕

  林英的男友杜某在證言中稱,他於2013年臘月和林英在老家認識。2014年2月12日,倆人確立了男女朋友關係,在賓館發生了一次性關係。3月2日倆人吵了一架,之後就分手了。2014年9月30日,林英的表姐給杜某打電話時,他才知道林英懷孕了。庭審時,杜某表示對林英表示諒解。

  林英說知道自己懷孕六個月後就想打胎,但是醫生說需要一萬塊錢左右,因為沒有那麼多錢,就沒有打胎。

  據瞭解,林英家庭生活非常困難,平時話很少,日常生活中比較乖巧。初中畢業後,因家庭生活困難,林英沒有繼續上學,也無其他違法亂紀行為,其本人在村裡表現一貫良好,鄰里關係相處融洽。

  法院:判決從輕處罰判3年緩3年

  法院認為,林英犯罪時年齡較小,且其感情生活曾遭受挫折,在懷孕後亦缺乏親友的經濟幫助及情感支援,在獨自完成生產嬰兒全過程,身體極度虛弱的情況下,未能理智行事,對所生嬰兒實施了侵害行為。

  鑑於林英並非預謀實施犯罪,系初犯、偶犯,且與被害嬰兒具有血緣關係,被害人親屬杜某對林英亦表示諒解,故對林英可酌予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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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鑑於林英的犯罪情節較輕,且認罪、悔罪,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結合其在戶籍地表現一貫良好等情況可對其宣告緩刑。

  綜上,二中院作出一審判決,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林英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