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話題:中國“拍打療法”神醫英國被捕,悲劇早該結束
導語
最近,在國內搞“拍打療法”搞得風生水起的“神醫”蕭宏慈,因為在海外涉及兩起命案,被英國警方逮捕。他的成名地和主戰場都在國內,至今仍有一大批“信徒”追隨,對這樣的人,為何寬容這麼久?…[詳細]
要點速讀
1
因為鼓吹糖尿病患者停止服藥並造成惡果,蕭宏慈將面臨過失殺人罪的庭審。在被抓捕的當天,仍有中國患者去他微博尋醫問診。2
利用保健和醫療之間的模糊性,並強調自己不是醫生,像蕭這樣的新式“神醫”很難被認定為非法行醫罪,這是他們一直肆無忌憚的根本原因。3
“神醫”蕭宏慈海外涉及兩件命案,都和鼓吹糖尿病人停止服藥有關
蕭宏慈“大師”終於被抓了。
目前已經公開的,他至少涉嫌兩起命案,一悉尼幼童,一倫敦老太。悉尼幼童是2015年的一起舊案,當年一名患有糖尿病的7歲兒童被父母帶去參加為期一週的“拍打療法”研討會。悉尼警方稱,男孩在參與治療時被禁止吃東西、不能用胰島素,在治療一段時間後,男孩死亡。警方認為男孩死亡事件和蕭宏慈的治療方案有關,因為停止注射胰島素後,糖尿病的併發症可能會致人死亡。
“神醫”蕭宏慈的業務不僅在國內開展,海外多國都有他辦的體驗營
而去年10月,一名71歲的英國糖尿病患者接受“拍打治療”後也死亡。她參加的,也是蕭宏慈舉辦的為期一週的“拍打拉筋療法”體驗營,課程費為750英鎊。參加體驗營後,蕭宣稱不用服藥、不用注射胰島素就可以治癒糖尿病,病人只需要用力反覆拍打,就能使毒素從身體完全排出,實現自愈。沒過多久,這位老婦人也死亡。
一樣的I型糖尿病,讓病人暫停注射胰島素並且禁食,企圖用拉筋拍打以去除體內毒素,這就是蕭宏慈的特殊療法。他的治療範圍不一而足,包括糖尿病、不孕、子宮肌瘤、陽萎早洩、前列腺炎、尿失禁、膀胱炎、性冷淡、腸胃炎、胰腺炎、糖尿病、便秘、痔瘡、宮頸癌...
2017年4月,澳洲新南威爾士警方針對53歲涉事的蕭宏慈發出過失殺人逮捕令。5月3日,澳洲警方表示,蕭宏慈在倫敦機場被捕。他將在六月份面臨過失殺人罪的庭審。
雖然兩名死者都來自海外,但蕭宏慈是在內地發家的。早在2009年,“拍打拉筋自愈法”就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多地悄然興起。蕭宏慈被支持者稱為“神醫”,而“拍打拉筋法”則被稱為“能治百病的神功”。
就在被抓捕當天,神醫還在指導中國病人,上至101歲老人,下至不滿兩歲的孩童,都是他的客戶就在蕭宏慈被抓的當天,他還在微博上宣傳自創療法。關於糖尿病的治療,在今年4月,蕭宏慈還在表示:“幾年前在臺灣電視的現場直播節目中,中西醫專家就聲稱如果不吃藥能下降血壓、血糖,他們將聯合替我申請諾貝爾獎。然而詭異的是,用拍打拉筋治好的高血壓、糖尿病患者已經成千上萬,但還是沒人給我申請諾貝爾獎啊?”
然而事實是,“成千上萬”已經治好的糖尿病患者是誰,沒人知道,反而是“臺北衛生局”認為,他在宣傳拍打拉筋療法時,傳達了“有病靠拍打就可以自己療愈”觀念,違反臺灣地區醫療法“民俗療法不得宣稱療效”的規定。因此對蕭宏慈處以5萬新臺幣的罰款,並將其驅逐出境。
在這之後,蕭宏慈繼續在中國大陸地區活動,北京、廈門、深圳、海口、上海等地,他都辦過所謂體驗營,隨手搜尋,這位“神醫”還堂而皇之地出現在某衛視和影片網站等媒體平臺上,收穫了一大批粉絲。而且這批粉絲對他非常忠誠,即使在5月3日當天,他被捕的訊息傳到國內後,依然有粉絲在他微博留言:“剛看有人轉發蕭老師被捕訊息,正擔心呢,看來沒事兒。蕭老師功德無量!”
從他的受眾範圍來看,是屬於典型的老少通吃。下圖是一位101歲老人的手。為了接受拍打療法,老人的家人聽從蕭的指揮,把手打成這樣,並稱這樣的行為是“獻孝心”。
對101歲老人“獻孝心”
在蕭宏慈的治療手段中,拍打療法還可以治發燒。下圖是一個人聽從了蕭的建議,對自己不滿兩歲的孫子進行拍打治療,並且居然聲稱“下午完全退燒了”。
接受“拍打治療”不滿2歲的幼童
還有更誇張的,蕭宏慈曾在微博上發表一則他所謂的“拍打療法案例”:楊姓先生被狗咬傷後,竟不去醫院檢查打針,反而反覆拍打傷口導致流血腫包。並認為拍打能讓體內產生天然抗體。
這種搞法是不可能不出事的。武漢一名頸椎不適的病人接受拍打正骨,不但頸椎未治好,反而造成病人高位頸椎錯位,半身麻木。然而這件事最後還是不了了之。
對非法行醫的寬容,讓悲劇沒有早點結束蕭宏慈從來就沒有取得過醫生執照。對於醫生執照,他的看法是:醫療執照制度的產生,名義上是保護患者利益,實質上卻是保護醫生和醫療產業的利益。無論從生物進化和人類文明發展的角度看,執照制度的產生都是文明的大倒退,是對人權的褻瀆和人性的扭曲。因為人和動物、植物一樣有與生俱來的自我保護、自我療愈的功能和權利,此乃天賦人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是人最基本的權利。
在現代國家,醫生可以自由執業,但前提是你得是個醫生。蕭宏慈的歪理邪說,無非是表明“我不是醫生,但我比醫生更厲害”。比較尷尬的是,某些官方媒體,特別喜歡宣傳沒有執照的“神醫”,尤其是所謂“受歡迎的民間神醫”,替他們空有一身本領而沒有行醫資格證而可惜。這種宣傳,可以說起到了非常惡劣的效果。
而蕭宏慈是聰明的,尤其懂得保健與醫療之間的模糊界限,所以他的微博認證身份為,北京拍拉拍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保健養生顧問。這一點和張悟本如出一轍,張也是自稱在做“養生”,提供健康諮詢,並不賣藥,收取的高額費用是“諮詢費”。
蕭宏慈自稱提供的不是醫療服務,卻讓糖尿病患者停止服藥
為了加強對非法行醫的打擊力度, 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公佈了《關於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不僅規定了非法行醫的五種情形,還具體規定了“情節嚴重”和“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 ”的具體標準,隨後,各地也紛紛加大了對非法行醫的打擊力度。
但像蕭宏慈這樣的新式“神醫”,就不那麼好認定是非法行醫了。因為非法行醫行為的界定,必須有證據,須是監督人員在調查現場發現無行醫資質的場所和個人,正在對患者實施醫學診斷或治療的行為,比如開具處方,進行醫學檢查或實施治療等;或者能夠拿到上述行為的音像資料,或者有患者能夠出示醫生開具的檢查單據、開藥的處方等。這一點上,蕭宏慈是非常注意,不會給你留把柄的。
比如,他曾經宣告“我在書中和教學中一直宣告我本人不是醫生,只是教授人們一種如同瑜伽、太極一樣的自愈健身方法,即拍打拉筋。這是一個在公園裡常常見到的群眾性健身活動,因此拍打拉筋不是醫療行為。此宣告在學員填寫、簽字的參加體驗營申請表格中有清楚說明,即:本次活動不是醫療行為,如需看病請找醫生!”
對外宣告是一套,具體行醫過程中,在取得病人信任後,他居然要求糖尿病患者停止服藥,這不是醫療行為是什麼?
另外,因為“神醫”狡猾得很,往往輿論風聲緊了,就低調潛伏,一旦風聲過了,又打出招牌行騙。一會兒在大陸,一會兒在臺灣地區,四處流竄行醫的蕭宏慈,更是如此。如果不是在國外涉嫌命案,不知還要繼續行騙多久。
有一個現象需要特別指出,網際網路和圖書是目前“神醫”宣傳的主要渠道。在圖書和網路中,透過一些所謂的“成功案例”,來樹立個人崇拜,樹立教主形象,使患者喪失起碼的判斷和理性。就以蕭宏慈為例,微博就是他的據點,在微博上大肆指導病人進行拍打療法,宣傳錯誤有害的醫療方式。對這種行為,是要打著“保護言論自由”的旗號進行維護,還是應該考慮其危害性而予以封禁?
從法律層面來看,2008年,最高法出臺的《關於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四條規定,實施非法行醫犯罪,同時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劣藥罪,詐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這表明非法行醫犯罪常常和這幾類犯罪同時出現。如果非法行醫罪難以認定,可以考慮用其他罪名起訴“神醫”們,比如詐騙罪。
結語
如果蕭宏慈早一點被認定為非法行醫,悲劇或許可以儘早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