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0月26日訊 昨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黔西南監管分局釋出一則行政處罰資訊,望謨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因“向不具備借款主體資格的借款人發放貸款,貸前調查不盡職;未落實審批部門意見違規發放貸款;資金支付稽核流於形式,導致個別貸款形成風險隱患。”被罰款人民幣二十萬元。
成智敏任望謨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復興信用社主任期間,對該社存在向不具備借款主體資格的借款人發放貸款,資金支付稽核流於形式,貸款已形成不良;超越許可權授信評級,對借款人主體資格把控不嚴,資金支付稽核流於形式,部分資金被轉移用於歸還他人貸款等問題,應負領導責任。被警告並處罰款人民幣五萬元。
黃躍南任望謨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麻山信用社主任期間,對該社向不具備借款主體資格的借款人發放貸款,未落實審批部門審批意見,貸款違規發放並已形成不良應負領導責任。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