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車費被騙走電視 究竟怎麼回事?

  充車費被騙走電視,究竟怎麼回事?今年6月,易到用車開啟了名為“超級硬體免費日”的活動。6月30日,史女士在易到用車充了3600元,獲贈了一臺價值3599元的樂視超級電視。

  7月21日,因為一直沒有收到獲贈的樂視電視,史女士便撥打易到用車客服電話,要求退款,但遭到拒絕。然而,就在客服結束通話電話一小時後,史女士接到了一個北京打來的座機電話,對方自稱系易到用車客服人員,同意受理她的退款要求,最終騙走了她獲贈的那臺樂視電視。

  無獨有偶,南京的李小姐也遇到了同樣的騙局,那個冒充易到用車客服的座機,居然與史女士接到的電話一樣。

  那麼,究竟是誰洩露了她們的資訊呢?

  今年6月,易到用車開啟了名為“超級硬體免費日”的活動,在該平臺充值車費並可獲贈樂視相關產品。6月30日是活動的最後一天,史女士正好想給自己的易到賬戶充點錢,便在該用車軟體上點開了這一活動。

  “我點開這個活動以後,發現這些活動金額都太大了,而且用得是很紅很醒目的字,但我只想充300塊而已。”史女士說,充值300元需要點選這些大金額按鍵附近的“其他金額”,再手動輸入充值金額,可沒想到,她不小心按到了“其他金額”旁邊的“3600元”,系統便直接跳轉到了支付介面。

  “我當時真的是手太快了,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點成了3600元。”史女士說,她不僅沒有意識到自己選擇的面額是3600元,還立即選擇了支付寶付款的方式。

  系統在史女士選擇好付款方式後,直接跳轉到確認支付的介面,後知後覺的她方才意識到自己選錯了充值面額,慌忙之中按下了 蘋果 手機下方的“home鍵”(返回主屏鍵),想要強行退出此介面。可萬萬沒想到,史女士的支付寶設定了指紋支付的功能,她這慌亂中按下的“home鍵”,偏偏成了確認支付的按鍵。

  史女士就這麼誤充了3600元,並將獲贈一臺價值3599元的樂視超級電視。

  “發現自己誤充以後,我馬上打電話給客服要求退款,但客服拒絕退款,態度也很差,我說我要投訴她,她還說:‘那你投訴吧’。”史女士跟家人商量後,決定等電視機到了,再退款。

  沒多久,史女士就收到了易到發來的簡訊,上面有樂視電視的兌換碼以及兌換網址。7月2日,史女士登入網站兌換,並填寫了自己的收貨地址等個人資訊。

  史女士一直等到7月21日,還未收到樂視電視,她再次撥打易到客服電話,要求退款,這一請求再次遭到拒絕。

  然而,就在客服結束通話電話一小時後,史女士接到了一個北京打來的座機電話,電話裡的男子自稱是易到用車的客服人員,並表示同意受理史女士的退款要求,他告訴史女士具體流程要加微信細聊:“我看到他微訊號前四位是易到用車的首字母‘ydyc’,我就直接加他了”。

  晨報記者從雙方的聊天記錄中發現,這位自稱易到客服的男子,要求史女士將電視寄往北京樂視。因為當時電視還未送達,史女士就打算直接將配送地址改成易到公司,卻遭到了該男子的拒絕,並稱:“已經配貨了,我們和樂視協商了,(這樣)不行。”

  7月23日,史女士再次致電樂視客服,客服告知她可直接拒絕簽收電視。

  為此,史女士再次詢問該男子,他答道:拒籤,易到就不管了,那就是您和樂視的事了。同時,該男子還強調“一定要先簽收後讓快遞再寄送”、“送達後立馬聯絡我”。

  最終,這款電視機於7月28日送達史女士家中。根據該男子給出的地址,史女士次日就將其寄往北京市大興區舊宮鎮南小街東里芳源裡北門樂視TV,聯絡電話為010-57036635。

  7月29日,史女士將單號傳送給該男子後,就再也沒有收到任何回覆。

  此後,這位自稱是易到客服的男子便沒了音訊,微信不回,座機電話也已暫停服務,史女士這才懷疑可能遇到了騙子。隨後,她撥打易到客服電話,告知自己的遭遇,客服表示該公司並沒有這樣的人,也沒有答應給任何人受理過此類退款。

  無獨有偶,晨報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南京的小李與史女士的遭遇十分相似。李小姐在參與該活動充值3600元后,因故要求退款,遭到拒絕後同樣收到了自稱易到客服的人打來的電話。與史女士不同的是,小李當時仍未使用過兌換碼。因此,這位自稱客服的人士直接騙取了小李的電視兌換碼。

  得知被騙後,小李立刻聯絡了樂視和易到客服,並向當地警方報警。據小李透露,樂視公司透過該兌換碼留下的資訊,查詢到一位江西南昌的張姓人士,在一個南昌當地的網站“地寶網”上,經營著一家“Letv樂視生活體驗店”。

  令人震驚的是,史女士和小李接到的自稱易到客服的座機電話,居然是同一個座機號碼010-57036635。

  騙子究竟是如何知道被害人資訊的,又是如何瞭解到有退款需求的呢?晨報記者聯絡了易到公關部相關負責人,她表示該公司瞭解到史女士的經歷後,成立了公司內部調查小組,對內部接觸到使用者資訊的人進行排查。同時,該公司還將透過技術手段及風控手段來尋找這一詐騙組織:“我們也會聯絡當事人,尋求警方幫助,並隨時提供有用的資訊。”

  8月9日,晨報記者以使用者的身份致電易到客服,稱自己上個月參與了充值送電視的活動,並詢問現在是否還可以申請退款。客服人員拒絕了退款要求,並表示:“7月28日之前參加充返活動以及未參加任何活動的使用者餘額,都不予以退款。”此後,客服人員告訴記者,自7月28日起,在易到充值的使用者可在充值車費後7日內申請退款。

  當記者問到,為什麼28日前使用者都無法申請賬戶餘額退款時,客服人員表示:“這是我們內部的規定。”

  隨後,晨報記者從易到公關部相關負責人處證實了關於7月28日開始受理退款的規定。此外,該負責人告訴記者,從她個人的充值經驗來看,誤充的可能性少之又少,確認充值通常需要經過四至五個介面,很多使用者都是充值反悔後要求退款的。考慮到史女士遭遇了騙局,該負責人表示,公司正在討論給予相應的補償。

  上海市融孚律師事務所楊維江律師認為,消費者首先要閱讀類似於使用須知的約定,如果約定裡明示了退款條件,那就應嚴格依約履行;但是,由於退款條件是關乎消費者利益的重要條款,易到用車作為經營者,應該對消費者做出特別提示,以便消費者選擇是否接受並繼續交易。如果事先沒有約定,易到用車只在糾紛發生後以所謂最終解釋權解釋退款規則,那就不妥了。

  楊律師認為,如果易到用車在保管消費者資訊過程中確實存在過錯或有重大過失,易到用車應承擔適當的補充賠償責任。史女士也要為自己的疏忽大意承擔一部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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