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今起施行 對侮辱國歌等行為劃“紅線”

  《國歌法》今起正式施行 對侮辱國歌等行為劃“紅線”

  央廣網北京10月1日訊息(記者劉t辰 張棉棉)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84個字、37小節的《義勇軍進行曲》可以說是中國的“第一聲音”,然而,由於缺少專門法律,近年來國歌的使用出現了一些亂象,為國歌專門立法的社會呼聲越來越高。

《國歌法》今起施行 對侮辱國歌等行為劃“紅線”

  資料圖:民眾來到位於上海楊浦區的國歌展示館參觀,瞭解國歌的誕生歷史。中新社記者 殷立勤 攝

  時值國慶68週年之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今天(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確立了我國國歌歌詞和曲譜的統一版本;對國歌奏唱方式、國歌使用、國歌傳承等作出明確規範;對侮辱國歌等行為劃定法律“紅線”。

  我國的國歌《義勇軍進行曲》誕生於1935年中華民族生死存亡的危急關頭。《義勇軍進行曲》誕生80多年來,對於凝聚中國人民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砥礪奮進,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夢想具有巨大作用。2004年將國歌寫入憲法,確立了國歌的憲法地位,但一直沒有專門的法律。

  一個月前的9月1日,《國歌法》正式透過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家法室主任武增表示,一直以來,國歌奏唱使用總體情況是比較好的,但社會生活中,也存在著奏唱國歌不規範、參與者舉止不得體等問題,對此《國歌法》明確了奏唱國歌的場合。應當奏唱國歌的場合包括:黨和國家機關的重大會議、重大儀典、重大外交活動及重大體育賽事,還有舉行升國旗儀式的時候。同時,明確了不得奏唱國歌的場合,即不得用於商標和商業廣告,不得在私人喪事活動等不適宜場合使用,不得作為公共場所的背景音樂等。

  9月26日,寧波四眼\小學,因一張“國歌一響,全體小學生止步敬禮”的照片走紅網路。該校德育處主任稱,這是堅持多年的傳統,16年前,她剛到該校時,就已經這樣了。而武增介紹《國歌法》當中,也有著對於奏唱國歌禮儀的規定:明確了奏唱國歌時的禮儀,要求在場人員應當肅立、舉止莊重,不得有不尊重國歌的行為。

  而《國歌法》規定,為保證國歌的奏唱效果,規定國家要組織審定國歌標準演奏曲譜、錄製官方錄音版本,並在中國人大網、政府網上釋出,方便公民和組織下載使用。就在9月29日下午,人民音樂出版社與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樂團、中國國家交響樂團聯合主辦的“擁護《國歌法》實施暨國歌出版釋出會”在解放軍軍樂團軍樂廳舉行。

  人民音樂出版社社長莫蘊慧介紹,國歌旋律曲譜依據了1982年全國人大公報中的版本。簡譜和五線譜分開排,最後以樂譜出版的標準把它呈現出來。

  而對於此前出現過的極少數的國歌歪唱和篡改等行為,《國歌法》第15條明確規定,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事實上,在《國歌法》正式立法前,對於修訂《國歌法》的呼聲早已存在。全國政協委員、著名指揮家於海從2008年開始,連續10年提案國歌立法。於海表示:“國歌作為一個國家的第一聲音,一個國家的形象,我們國家最有代表性、最有標識性的聲音符號,絲毫不能有半點誤差。這就像一個人的臉上抹一個黑、抹一個髒一樣,是不能容忍的。比如我們國家國歌正確的和錯誤版本的都有,我希望以後我們不再聽到錯誤版本的中國國歌,更不能聽到這種恣意篡改的國歌。”

  我國分別於1990年和1991年制定了國旗法和國徽法,國歌法的制定,以國家立法的形式落實了憲法規定的國家標誌制度,意義重大。同時,武增明確《國歌法》同樣適用於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由於國歌法是對國家象徵、標誌進行規範的立法,根據香港、澳門基本法的規定,屬於應當在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將按照法定程式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兩個特別行政區應當依照基本法的規定切實予以貫徹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今天正式實施。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的相關規定,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在國慶節、國際勞動節等重要的國家法定節日、紀念日,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中國教育電視臺,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廣播電臺、電視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廣播電視臺,應當於北京時間上午10點整在其主要頻率、主頻道播放國歌。今天上午10點整,中國之聲將遵照《國歌法》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通知要求,播放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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