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餐員搶路虎埋屍,活活掐死車主。昨天上午,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集中公開宣判3起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重大刑事案件,分別涉及故意殺人、故意殺人強姦及故意殺人盜竊。
送餐員搶路虎埋屍 活活掐死車主
3起案件被訴的5名被告人中,有3人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另兩名被告人分別被判無期及有期徒刑9年。
昨天上午9點30分,5名被告人被帶入法庭,接受集中宣判,其中被告人趙某始終保持低頭姿勢。趙某殺人後埋屍、佔有他人財物,回到老家還與已經懷孕的女朋友結了婚。因犯罪情節嚴重,趙某最終被以故意殺人罪、盜竊罪,被判處死刑。審判後,他的頭垂得更低。
據三中院刑一庭法官王慶剛介紹,趙某曾在北京某飯店做過送餐員,工作過程中與被害女子孫某某相識。今年1月30日下午,趙某在朝陽區某小區地下停車場的一路虎汽車內與孫某某發生了爭執。趙某持刀多次刺扎孫某某頸部,隨後又扼壓孫某某頸部,致其死亡。
事發後,趙某開走孫某某的路虎車並拿走了其兩部蘋果手機。隨後,趙某駕駛該路虎車回到河北老家,與已經懷孕的女朋友結婚,途中在邯鄲市某鄉的一處耕地內將孫某某的屍體進行掩埋。
因長期聯絡不到女兒,孫某某的母親向警方報案。經警方調查,發現趙某曾出入過孫某某居住的賓館房間等行動軌跡,同年2月18日,趙某在河北省某鄉被警方抓獲歸案,並在次日帶領民警指認了埋屍現場。經鑑定,孫某某符合被他人扼壓頸部導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王慶剛介紹,案發後的幾天內,孫某某的屍體一直被趙某遮擋著放置在路虎車的後座上,趙某仍對該車正常使用。面對家人、朋友等對路虎車來源的疑問,趙某均編造不同理由應答,說明其心理承受力極強,對社會的危害性也極大。
王慶剛表示,此次宣判的3起案件均為熟人作案,建議廣大市民在“兩節”之際提高對自己的財產安全及人身安全保護意識。
三中院副院長張曉琨在隨後的釋出會上介紹,今年三中院受理的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致人傷亡刑事案件,佔該庭一審受案總量的八成以上,涉案110人。除典型的故意殺人及故意傷害案件外,今年該院受理的重大暴力刑事案件還包括爆炸、放火以及酒後駕車故意衝撞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2016年刑二庭受理盜竊、搶劫、詐騙等侵害公民財產權益的案件共涉案34人,涉案財產共計約2000餘萬元。4起搶劫案件中,均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其中一起為入室搶劫,“希望透過本次集中宣判,彰顯人民法院懲治犯罪的力度與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