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出侵權戲,網劇《匆匆那年:好久不見》被判侵權,原著作者獲賠百萬
2017-08-12
橘子娛樂
今天,小說《匆匆那年》作者九夜茴轉發微博,感嘆原創維權太過艱難。
整個事件要從2012年說起。
2012年4月5日,天津金狐文化傳播公司(由搜狐影片設立)與王曉頔(筆名九夜茴)訂立《〈匆匆那年〉電視劇改編權轉讓協議》,約定王曉頔向金狐公司轉讓《匆匆那年》小說的網路劇改編權。而後金狐公司製作完成的《匆匆那年》網路劇熱播,且每集片頭都註明“九夜茴同名原著改編”。
2013年6月,王曉頔繼續創作完成《匆匆那年》小說續作,即《匆匆那年》的番外。
由於網劇《匆匆那年》的熱播,金狐公司有繼續拍攝了16集網路劇《匆匆那年:好久不見》,該劇與2015年12月開始在搜狐網站的影片欄目供使用者點播。每集片頭註明“本故事根據九夜茴小說《匆匆那年》改編”,且全部著作權歸天津金狐文化有限公司所有。
與此同時,原著作者王曉頔卻對這續集的誕生,一無所知。
王曉頔表示,在當時,與搜狐簽訂的三年合同應該已經到期了。
但她找出當年的合同卻發現,搜狐在合同中使了個小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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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違背約定沒有註明合同有效期。因此在搜狐發出的宣告中,聲稱作者與搜狐簽署了永久轉讓合同。但王曉頔表示,合同中沒有一點表示“永久”的意思。同時,作者認為,搜狐利用原小說中的人物設定,自行編出一個續集的行為不合法。
而後,搜狐方得知王曉頔或許會起訴侵權,私下約見王曉頔,表示會繼續讓專案進行下去,並希望得到作者的同意。此舉遭到王曉頔拒絕。
近日,本案公佈了審理結果。判決《匆匆那年:好久不見》停止使用侵害著作權及構成不正當競爭。
但很顯然,原著作者王曉頔對這個結果並不算滿意。因為這部“偽續集”《匆匆那年:好久不見》仍被允許在線上播放,繼續獲益。
橘子君真心的希望,這些原創者能獲得應得的權益。也相信,法律會還其公正。
最後一句
又一個侵權事件……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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