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賣官案罪魁減刑究竟是怎麼回事?最大賣官案罪魁減刑為何會這樣?最大賣官案罪魁減刑我也是醉了!1992年11月至2002年2月期間,黑龍江省綏化市原市委書記馬德在負責幫扶企業、提拔使用幹部的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索取17人的賄賂款5586000元,美元現金55000元(摺合人民幣445857元),合計603萬餘元。馬德受賄賣官案是建國以來最大賣官案,牽涉官員260餘名,近日這名罪魁第三次獲減刑。
最大賣官案罪魁減刑 究竟是怎麼回事?
馬德,男,現年65歲。2003年5月13日,馬德因收受鉅額賄賂被黑龍江省委開除黨籍、行政開除公職,並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005年,二中院審理馬德受賄案。法院審理查明,1993年10月至2002年2月,馬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其妻田雅芝(另案處理)先後收受17人的賄賂款人民幣558萬餘元、美元5.5萬(摺合人民幣44萬餘元),共計人民幣603萬餘元。牽涉的260餘名官員中,除國土資源部原部長田鳳山、黑龍江省政協原主席韓桂芝等高官外,還有綏化市下轄10個縣市眾多處級以上幹部。
2005年7月28日,二中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馬德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2007年11月5日,市高院對馬德減為無期徒刑,2010年1月20日,再次對其減為有期徒刑18年。
2015年6月1日,司法部燕城監獄提出減刑建議,認為馬德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遵守監規獲年度監獄嘉獎1次,有悔改表現。
7月3日,二中院經審理准予馬德減刑一年,這是馬德的第三次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