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新規正式出臺,多數共享電單車企業已停止投放車輛!
今年五月份,國務院釋出《關於鼓勵和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發展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在共享出行領域引起軒然大波。正當行業紛紛議論共享單車出行問題之時,北上廣深等城市已經行動起來,不但對共享單車出臺嚴苛規定,而且明文規定暫不發展共享電單車單車。
8月3日,經國務院同意,交通運輸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等10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鼓勵和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與徵求意見稿一致,《指導意見》再次明確提出“不鼓勵發展網際網路租賃電動腳踏車”。
共享電單車企業已經停止投放新車
當下,共享經濟如同颶風一般席捲各行各業,甚至被經濟學家譽為未來十年最具發展潛力的黃金礦脈。作為出行工具領域的重要代表,電動車也已經聞風而動,試水共享領域的企業品牌越來越多,不少傳統電動車企業也已經在躍躍欲試。
但是如今共享電單車的發展卻充滿重重阻礙。以南京為例,享騎電單車南京城市總監張建平表示,企業現在只有一個訴求,就是希望能維持現狀,儘快給存量車上牌照。他表示,享騎不會再繼續增加投放車輛了。而7號電單車相關負責人表示暫不方便回應。不過她透露,自7月初起,就沒有再投放新車。
電動車企業也好,網際網路資本也好,介入共享電單車領域無非是想佔據先發優勢,提前打通市場渠道。雖然共享電單車面臨不小的政策風險,但注資的企業部依然寄希望於新國標出臺會讓共享電單車行業迎來轉機。據行業人士透露,新國標有望在2018年出臺,屆時共享電動車行業將面臨轉機。此前行業裡曾多次出現關於電動車新國標出臺的傳聞,但據一位參會的業內人士稱,行業協會多次提交方案,但標準委沒有采納。
公安部詳解為何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車
目睹共享單車受到資本的熱捧,不少企業追趕風口、投身共享電動腳踏車。隨著相關“不鼓勵發展網際網路租賃電動腳踏車”政策出臺,共享電動腳踏車前景堪憂。
至於為何不鼓勵發展網際網路租賃電動腳踏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巡視員李江平解釋,主要考慮到以下問題:
一是車輛普遍超標,目前市場上投放的租賃電動腳踏車普遍不符合《電動腳踏車通用技術條件》標準要求;二是容易發生交通事故,騎行人不固定,且多數未經過專門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駕駛培訓,加上租賃電動腳踏車自重大、速度快,發生事故會帶來較大傷害和損失。
在運營層面,李江平認為,租賃電動腳踏車火災安全隱患突出。“租賃電動腳踏車存取點充電、消防等配套設施建設不到位,充電過程和露天停放影響電池安全,存在較大消防安全隱患。”此外,如車輛保養維護管理不及時、不到位,極易出現隱患車輛上路行駛。
在環境影響方面,李江平表示,租賃電動車主要使用鉛酸蓄電池等,大量廢舊電池被隨意拆解,電池汙染問題嚴重。為此,他建議各地審慎對待、從嚴掌握網際網路租賃電動腳踏車的發展。
目前,除《指導意見》外,北京、上海、杭州等地也明確表示暫不發展網際網路租賃電動腳踏車。由於政策存變數,資本對共享電動腳踏車持觀望態度